科研成果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科研成果 -- 正文

皮书说|郭磊 赵紫祎 李重阳:2022年中国基金会发展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4   点击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致力于采用实证、理论等研究方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理论及实务研究,并对相关理论文章及科研成果进行分享。

2023年11月5日,《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3)》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的重要学术成果在京发布。现将《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3)》逐篇推送,以飨读者。


分报告:2022年中国基金会发展报告

郭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社会保障;

赵紫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李重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要:基金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基金会数量和规模持续扩大,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贡献日益显著。本报告回顾2022年我国基金会发展情况,梳理基金会的总量变化、地区总体分布及党建情况,并对基金会的财务及不同类型基金会的数量变化进行了阐述;利用泰尔指数进一步分析了基金会省域变化、区域差异以及京津冀地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的基金会情况,发现基金会的发展并不均衡。同时,报告还阐明了基金会工作人员在年龄、职业资格、受教育程度方面的结构变化。最后,报告对基金会的经济社会贡献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基金会在差异化发展、区域间发展及贡献水平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报告建议坚持党建力量在基金会工作中的组织引领;突出自身定位特色,推动基金会差异化发展;加强基金会的合作交流、优势互补,实现“共融式”发展;注重基金会的数字化建设,数字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基金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建设

一、2022年基金会的总量变化情况

(一)基金会总量稳步递增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基金会9319个,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为1.05%,与2021年的8877个相比,总量增长了442个,增速为4.98%。基金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部分,虽然目前占比较小,但在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回顾基金会发展历程,自2003~2022年,在数量上,我国基金会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特别在2010年之后,基金会数量增长明显提速,到2022年年末其总量已经达到9319个(见表1),相较2012年的3029个,增长率达到207.66%。进一步观察还可发现,将2010年作为一个节点,2004~2010年,基金会增长幅度相对平缓,年均增长仅有218个;2010~2022年,增长幅度相对更快,年均增长约为593个。不难看出,近十余年已成为基金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与此前出台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等相关的基金会发展政策一起,初步构成支持基金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相关部门对基金会的日常监管与规范得以加强。


在占比上,2003~2022年,基金会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03年,基金会占社会组织总量的比例为0.36%,2004年和2005年小幅下降至0.31%,之后的十几年间,这一比例不断提高,至2022年首次超过1%,达到近年来的最高值1.05%(见图1)。由此可见,基金会的发展速度和在社会组织中的占比均有所提高。

(二)基金会地区总体分布

就全国基金会分布情况而言,当前各地区基金会数量还存在较大差异,地区分布不均衡现象明显,其中,以京津冀和苏浙沪为主的东南沿海城市群中的基金会数量一直处于领先的状态,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基金会发展相对缓慢。具体而言,2022年期末,全国拥有基金会数量前三位的省份(直辖市)分别为广东省(1462个)、浙江省(1035个)和北京市(825个),而以这三个省份(直辖市)为代表的东南沿海地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基金会拥有量整体处于领先地位。经济发达地区的慈善部门较多、各类资源丰富,往往能获得较多的发展机会,因而也使得基金会更多地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相比之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8个)、青海省(34个)、西藏自治区(22个)等欠发达地区的基金会拥有量与东南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从基金会同比增长量来看,以上所提到的传统经济发达地区仍然呈现明显的上涨趋势,浙江省(131个)、广东省(80个)和福建省(47个)名列前茅。此外,与上年相较,中部六省份中有5个省份位于基金会增长数量的前列,分别为湖南省(19个)、山西省(13个)、江西省(13个)、安徽省(6个)和湖北省(5个),中部省份整体发展潜力不可小觑。然而,西部地区基金会增长速度正在放缓乃至趋于停滞,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西藏自治区较2021年度基金会数量均无增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则较上一年度减少了20个,可能与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导向等因素有关。

(三)基金会党建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迅速发展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科学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同时,党组织的覆盖面逐步扩大。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同时要“注重从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而在《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上,“基金会中职工中中共党员人数”和“建立党组织的基金会数量”两项统计数据,可作为对基金会党建情况较为具体细化的衡量指标。2017~2022年,建立党组织数量虽有波动但总体增长明显,职工中中共党员人数整体较为稳定,年平均党员人数为11721人。以2022年为例,建立党组织的基金会数量达到2581个,党员数量达14399人(见图2)。

从各省区市的数据看,2022年建立党组织的基金会数量最多的省份是上海市,达到524个,北京市(404个)紧随其后,福建省(181个)位居第三。而部分省份基金会在党建工作方面有所欠缺,如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建立党组织的基金会数量均为10个以下,与其他省份数量差距明显。基金会职工中党员人数最多的省份为广东省,达到1789人,北京市(1700人)和上海市(1049人)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而基金会职工中的党员数量最少的两个省份为贵州省(19人)和青海省(20人)。整体来看,京津冀地区以及苏浙沪地区的基金会党建情况整体较好,而西北地区在基金会党建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立的数量和发展趋势、党员数量的增加都能反映出基金会党建工作的推进情况,需注意的是,不平衡的地区差距也指明了未来基金会党建工作的发展方向。

(四)基金会的固定资产、收入和费用支出情况

1.基金会的固定资产

2006~2022年,基金会的固定资产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在经历2007年和2008年的较大波动后,基金会的固定资产变化渐趋平稳,相对应的增长率变化幅度也较小。而直到2016年再次出现快速增长,达到2006~2016年这十年间最高值722643.4万元,相较上一年增长了102.13%,而后开始逐步下降,直至2020年开始趋于回升。2022年当年基金会的固定资产为829685.7万元,相较2021年增长11.57%(见图3)。

2.基金会的年收入和费用支出

2006~2022年,基金会的收入和费用水平整体呈现波动式上升的趋势。第一次收支不平衡出现在2019年,2019年期末基金会收入合计为7434353.4万元,相较上一年同期,增长率为-11.61%;费用合计为6482598.8万元,相较上一年同期,增长率为4.29%,尽管尚未有较明显的收支差距,但这是历年里首次出现两者的增长率反向变动,不过下一年度便回归了正常状态。2022年收入合计9160661.8万元,费用合计7640552万元,相较2021年的收支上升状态(收入合计9811256万元,费用合计7747415.7万元)而言,有所下降(见图4)。

(五)不同类型基金会数量变化

1.不同行业类型基金会数量及占比

基金会依据行业类型可具体划分为科技与研究、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社会服务、文化、体育、法律、工商服务业、宗教、农业及农村发展、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共14种。2022年我国的9319个基金会中,社会服务类、其他类和教育类占据基金会行业类型中前三位,总占比超过八成。其中,仅社会服务类的占比就达到32.54%(见表2)。剩余行业类型基金会数量和前三位相比过于悬殊,不同的行业类型也体现出我国基金会对于不同领域的关注度。

2.公募、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及占比

根据基金会性质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二者各自的数量变化也代表了基金会的未来发展趋向。图5反映了2005~2022年我国不同类型基金会数量的变化情况,公募基金会保持了较为稳定和平缓的增长,从期初2005年的771个发展到期末2022年的2214个。而非公募基金会的增长速度明显更快,2005年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仅为204个,此后直至2010年,其数量不断接近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并于2011年反超公募基金会。此后,其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最终在2022年达到7105个(见图5)。

二、2022年基金会的区域分布情况

(一)基金会省域分布变化情况

2022年,各省区市基金会平均拥有量为294个,大约是2006年的8.7倍。然而,各省区市的基金会分布并不均衡,拥有基金会数量最多的5个省市均处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好,依次为广东省(1462个)、浙江省(1035个)、北京市(825个)、江苏省(797个)以及上海市(610个)。而拥有基金会数量最少的5个省区均位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靠后的西部地区,依次为贵州省(71个)、宁夏回族自治区(58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8个)、青海省(34个)、西藏自治区(22个)。

2006~2022年,基金会数量增长最为显著的省份是广东省,从2006年的141个增长到2022年的1462个,除2010年以外,其基金会数量在所调查的所有省市中始终位列第一。近三年增长最显著的省份为浙江省,从2020年的827个增长为2022年的1035个,增长率达到了25.15%;相比之下,基金会数量增长较为缓慢的地区为西藏自治区,仅从2006年的8个增长到2022年的14个。

为了更清晰明确地描述不同地区基金会的发展变化情况,选取2006年、2010年、2014~2022年11个年份研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金会的空间格局演变(见表3)。

2006年,全国的基金会总量相对较小,只有1144个,大部分省份的基金会数量低于100个。除了居于第一位的广东省和第二位的浙江省分别拥有141个和125个基金会外,其他各省份的基金会均为100个以内,其中23个省市不足50个,最少的4个省份的基金会在10个以内,分别是青海省(8个)、西藏自治区(8个)、重庆市(7个)和贵州省(5个)。

2010年,全国的基金会总量有了一定的发展,比2006年将近翻了一番,达到2200个。2006~2010年,江苏省基金会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从81个迅速增长至310个,位列全国第一。原本基础较好的广东省和浙江省在此期间增长速度较为平缓,以202个和189个紧随其后。其他基金会数量超过100个的省市还有北京市(144个)、湖南省(121个)、上海市(117个)和福建省(113个)。

2014年,全国的基金会总量持续增长,与2010年相比又增长了将近一倍,达到4117个。在2010~2014年,广东省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增长,基金会数量重回全国第一,达到558个。其他基金会数量较多的省市为江苏省(483个)、浙江省(381个)、北京市(318个)、上海市(199个)、湖南省(189个)、福建省(179个)、四川省(128个)和河南省(104个),其余省区市的基金会数量仍然未达到100个。

2015~2022年间,全国的基金会总量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截至2022年12月,已经达到9319个。基金会总量最多的广东省已经于2018年突破1000个,2022年达到1462个。浙江省基金会数量自2007年以后在第三、第四的位置浮动,但近三年来增速更胜一筹,逐步拉近了与江苏省、北京市之间的距离,最终于2019年反超了江苏省、2020年再次反超北京市,并逐渐与北京市拉开了差距。在2022年,浙江省以1035个基金会的数量位居第二,首次突破1000个,北京市和江苏省分别以825个和797个列第三和第四位。同时,自河北省在2020年以迅猛的发展势头进入了第二梯队后,直至2022年仍然稳定居于该梯队中(上海市610个、福建省524个、河北省517个、湖南省414个、山东省327个)。其余梯队的数量与第一梯队差距较大,其内部之间的差距竞争却依旧保持稳定。相较之下,2022年,有15个省市的基金会数量处于100~200个,仍然有7个省份的基金会数量不足100个。

整体来看,无论是在期初的2006年,还是期末的2022年,无论是基金会的数量还是基金会的发展速度,均呈现东部领先、中部次之和西部相对落后的情况。从已有研究出发,社会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比如经济发展、城市化、市场化、人口、对外开放、国家战略导向、党建工作等因素均与社会组织的发展紧密相关。因此,一方面,我国东部的经济基础较好,外部条件较为成熟,有利于基金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基金会的发展未来还有较大的潜力和空间。

(二)基金会数量的区域差异情况

基金会的省域分布情况显示,相较于西部地区,中东部地区基金会发展得更快。为了进一步探究基金会总量分布的空间差异,可以借助泰尔指数进行测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要“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结合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部署,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构分解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四大区域板块,同时以泰尔指数分解方法为基础,探究基金会总数分布的空间差异,将总体差异设置为100%,在此基础上计算各种差异的贡献度。泰尔指数的分解公式为:

式(1)测算的是基金会总数的泰尔指数T、区域内差异TWR和区域间差异TBR,其中O为各省份基金会数量之和,Oi为各省份基金会数量,G为各省份国民生产总值之和,Gi为各省份国民生产总值;式(2)表示区域内各省份基金会的泰尔指数TWRi,其中Oj为各区域基金会数量之和,Gj为各区域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和;j的取值范围为1~4,依次代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

2007~2021年,中国基金会的泰尔指数整体比较平稳,自2013年起持续上升,直到2017年后有所下降。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致信有关社会组织重大活动,表达了对于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殷切希望,为基金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极大促进了基金会的发展。总体来说,四个区域板块的区域间泰尔指数在2007~2022年间一直低于区域内泰尔指数。整体来看,基金会泰尔指数总体的变化趋势与区域内泰尔指数较为相似,基金会区域内泰尔指数对总体泰尔指数的平均贡献率为78.59%,可见基金会数量的区域差异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区域内各省份的差异变化带来的(见图6)。

从四大区域板块泰尔指数的变化趋势来看,东北部地区泰尔指数变化最大,一直处于较为明显的波动状态,除了2014年和2015年,东北部地区的泰尔指数一直低于其他区域,可见该地区各省份间基金会发展相对来说较为均衡。但自2016年后,东北部地区的泰尔指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与其他地区的泰尔指数差异逐渐缩小。区域内各省份基金会发展水平逐渐拉开差距,很可能是受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要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提升哈尔滨对俄合作开放能级”,同时“改造提升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以“形成新的均衡发展产业结构和竞争优势”。中部地区的泰尔指数在2007~2014年间持续下降,之后逐渐回升。《纲要》特别强调要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快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同时,“支持淮河、汉江生态经济带上下游合作联动发展”,这种协同联动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建设方面,各省份基金会同样应抓住发展契机,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东部地区的泰尔指数总体水平较高,自2017年起出现了明显下降,区域内各省份基金会逐步出现较为均衡的发展趋势。西部地区的泰尔指数总体来说较为稳定,但近年来也保持着上升趋势,在2021年明显超过东部地区后,2022年西部地区的泰尔指数稍有回落。《纲要》中强调要“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切实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在大力扶持西部地区基金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优化基金会的区域布局,缩小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见图7)。

三、国家重大战略发展区域基金会变化情况

自2019年以来,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我国逐渐形成了以五大重大国家战略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五大重大国家战略连南接北、承东启西,构建起了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将聚焦实现战略目标和提升引领带动能力,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

京津冀位于环渤海心脏地带,是中国北方经济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地区,京津冀地区是中国的“首都经济圈”,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保定、唐山、廊坊、石家庄、邯郸、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沧州、邢台、衡水等11个地级市以及定州和辛集2个省直管市。

按照《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以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的基金会总量来表示京津冀地区的基金会发展情况。2022年京津冀地区基金会总量为1455个,数量占全国基金会总量的15.61%。2006~2019年,京津冀地区的基金会总量总体处于稳步上涨的状态,在2010年后增长趋势明显加快,尤其是在2020年其数量激增,增长率达到了39.94%。其中,河北省的变化最为显著,从2019年的144个激增为2020年的518个,尽管北京市在京津冀地区基金会总量上排名始终维持第一,但是河北省在2020年的爆发式增长也证明了国家战略导向对区域发展的深刻影响。天津市整体发展趋势较为平稳,2006~2015年,天津市的增速较快,2015年之后天津市的发展稍慢,但是整体的趋向依旧是稳步上升(见图8)。

同其他国家战略性区域相比,京津冀地区的基金会总量相对较少,但是北京的长期领先、天津市的稳步上升以及河北省的迅猛势头都展现了京津冀地区基金会的发展空间和战略潜力依旧充足。

(二)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

长江经济带横跨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是中央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个省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关乎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以这11个省市的基金会总量来表示长江经济带的基金会发展情况。2022年长江经济带地区基金会总量为3818个,其数量占全国基金会总量的40.97%。2006~2019年,长江经济带的基金会总量快速增长,相较于2006年,2022年长江经济带的基金会总量增长了7倍之多。

长江经济带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上游成渝经济区、中游城市群和下游长三角地区。其中,浙江省在和江苏省的竞争中一直处于上风,江苏省基金会拥有量增长较为显著,2007~2018年,江苏省均为长江经济带中基金会拥有量最多的省份,但是浙江省在2019年反超江苏省后发展势头相当迅猛。2022年,浙江省(1035个)和江苏省(797个)也进一步拉开了与同属长三角的上海市(610个)和安徽省(195个)的差距。

从基金会总量上看,下游长三角地区的基金会发展优势明显,2022年浙江省、江苏省和上海市的基金会数量分列全国第二位、第四位和第五位。相比之下,上游成渝经济区和中游城市群的基金会虽然近年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总体数量上仍远远落后于下游长三角地区(见图9),截至2022年,重庆市和贵州省的基金会数量仍不足100个,上游成渝经济区和中游城市群的基金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粤港澳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个珠三角城市组成,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由于港澳地区对于社会组织发展相关数据的统计口径与大陆地区有所不同,目前无法充分展现港澳地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同时,受到数据可及性的限制,广东九市部分数据也难以展现,故本报告不再全部呈现粤港澳大湾区基金会的发展情况,仅以广东省基金会发展情况作为代表来呈现,待未来地区间统计口径一致后,再补充呈现。

按照《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以广东省的基金会总量来反映粤港澳大湾区基金会发展情况。2022年广东省基金会总量为1462个,其数量相较于上一年增长了5.79%。在2006~2022年,广东省的基金会总量不断增加,发展势头迅猛,相较于2006年,2022年广东省的基金会总量增长了9.37倍之多(见图10)。

(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上海市为中心,位于长江入海之前的冲积平原,根据2019年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正式定为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全部区域,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长三角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中国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的引领者,是中国城镇化基础最好的地区之一。

按照《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以其所对应的“三省一市”的基金会总量来表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基金会的发展情况。2022年,长三角地区基金会总量为2637个,其数量相较于上一年增长了7.72%。2006~2022年,长三角地区的基金会总量平稳增长,相较于2006年,2022年长三角地区的基金会总量增长了7.88倍。其中,浙江省和江苏省在长三角地区的基金会数量基本保持了齐头并进的态势,2022年其总量分别达到1035个和797个。浙江省自2007年开始一直落后于江苏省,直到2019年完成反超,并且在随后的两年中逐渐与之拉开差距。上海市的基金会发展呈现先慢后快的趋势,2006~2013年增长较慢,而2014~2022年经历了较为快速的发展时期。安徽省的基金会数量则发展较为平缓,但是整体趋向保持增长态势,虽然与前述二省一市的差距有些悬殊,但是发展潜力值得期待(见图11)。

(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区域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黄河治理保护,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流域省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好流域人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国民政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以黄河流域所对应的河南省、四川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和山东省这9个省份的基金会总量来表示黄河流域基金会的发展情况。2022年黄河流域地区基金会总量为1390个,其数量较上一年增长了4.04%。2006~2022年,黄河流域地区的基金会总量不断增长,相较于2006年,2022年黄河流域地区的基金会总量增长了5.71倍。

黄河流域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呈阶梯状分布:上游落后、中游崛起、下游发达。尤其是黄河上游的甘肃、青海、宁夏在全国的经济排名中较为靠后,相比较黄河中游的关中城市群、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中原城市群和下游的山东半岛城市群、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黄河上游地区的落后更加明显。在黄河流域所有省份中,下游地区山东省的基金会数量在期初2006年时只排在第三位,而期末2022年时以327个跃居第一,同时增长势头迅猛。从近年来的发展情况看,山西省、四川省、陕西省、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属于黄河流域的第二梯队,整体增速较快,2022年的基金会数量在150~200个。第三梯队包括甘肃省、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的基金会数量分别为90个、34个和58个。其中,基金会数量增长最慢的为青海省,甚至在2007年、2016年和2019年有所减少,2022年仅在2021年基础上增加1个,青海省从2006年的8个增加到2022年的34个。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在2021年基础上骤减20个,是2022年度基金会数量减少最多的省份(自治区),与区域内其他省份差距较大,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见图12)。

四、基金会结构分布变化情况

(一)基金会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分布

2022年,基金会中36~45岁的职工共有16466人,占全部职工的36.22%;紧随其后的是35岁及以下的职工,共13214人,占比为29.07%;46~55岁的职工8669人,占比为19.07%;56岁及以上的职工数量占比最少(15.64%),人数为7112人。

从变化趋势来看,2008~2019年的大部分时期是35岁及以下的职工占据最大的比例,但是整体波动较大,第一个高峰段出现在2011年和2012年,分别达到基金会总人数的38.02%和37.71%,之后的2013年和2014年下降到不足30%;第二个高峰段则出现在2015~2017年,占基金会总人数的比例重新回到35%左右,但是在2018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占比降至28.31%;2019年则出现了第三个高峰点,所占比例再次回升至35.01%;此后,35岁及以下的职工人数占比呈回升趋势。在经过2020年度占比23.92%的大幅下降后,2021年期末,所占比例略有回升至27.40%,2022年占比继续升至29.07%。

36~45岁、46~55岁的职工属于第二梯队,2008~2017年占基金会总人数的比例均在20%~30%小幅波动。2018年,这两个年龄段的职工人数均有明显的增长,占比都达30%以上。但值得关注的是,36~45岁职工人数在2019年略有下降后,于2020年和2021年这两年间迅速增长,其所占比例不断攀高,在2020年超越“35岁及以下年龄段”后,在2021年所占比例达到了38.53%。即使2022年其占比略微下降至36.22%,但仍然有接近四成的基金会职工来源于这一年龄段,36~45岁职工是基金会职工的“主力军”。

在56岁及以上这一年龄段上,其职工人数在2019年之前与另外三个年龄段的职工人数存在显著差距,特别是其占比在2011~2018年一直处于低于20%的水平,2014年后其占比更是连年下降,直至2018年降至9.94%。然而下降趋势于2019年得到明显扭转,在2020年达到20.62%后,2021年回落至13.54%,同时其职工人数也从2020年最高峰时的8079人下降至2021年的5486人,2022年,人数大幅回升至7112人,占比为15.64%(见图13)。整体而言,基金会的职工群体正在出现“大龄化”的倾向。缺乏新鲜力量注入,或许将导致基金会的发展活动和动力受到影响。

(二)基金会工作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自2008年以来,《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开始有了关于基金会职工职业资格水平的统计数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社会服务、进行相关政策管理和从事社会组织管理的专业人员。基金会中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基金会职工的职业资格水平,进而反映基金会的专业化程度。

2008~2016年,基金会的社会工作师人数和助理社会工作师人数都在小幅波动中增长,二者的人数于2017年出现大幅增长,分别达到984人和876人,达到峰值。然而之后又出现了明显的下降,2018年,全国基金会中共有社会工作师310名以及助理社会工作师353名,分别较上一年下降了68.5%和59.7%。虽然出现了暂时的下降趋势,但结合我国基金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总体而言未来我国基金会职工的职业资格水平将不断提高,基金会的专业化水平也将不断提升,从2022年的数据也能看出,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数也分别回升至655人和839人(见图14)。

(三)基金会工作人员受教育程度

自2008年以来,《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开始有了关于基金会职工受教育程度的统计数据。基金会职工的受教育程度可以反映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而反映基金会的发展质量、发展可持续性等。

2008~2022年,基金会中受教育程度为大学专科的职工数量整体变化情况较为平稳,呈现波动上升的发展趋势。另外,与同期相比,可将2014年视为一个节点,即在2014年以前,大学专科职工数量与大学本科及以上职工数量相近,交替上升;但自2015年及以后,大学专科人数虽然总体上波动增长,却变化范围较小,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职工人数与之不断拉开差距,截至2022年年末,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职工人数是大学专科职工人数的2.94倍。

此外,仅从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职工人数来看,虽然在2009年、2013年和2018年职工人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回落,但整体呈现波动上涨的趋势,且增长率变化幅度较为明显。2008~2022年,增长率超过60%的情况出现了4次,分别为2010年(85.56%)、2012年(99.60%)、2016年(65.76%)和2019年(69.70%);而在职工人数减少上,2018年,受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基金会职工共有7729人,相较于2017年的12580人下降了38.56%,为近年来最显著的一次下降,但与2008年的1231人相比,仍然增长了5.28倍之多。

而到了2022年,受教育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基金会职工人数在经历2019年和2020年两次明显上升和2021年的略有下降后,再次回升至22686人,与2020年出现的历史最高值18824人相比,进一步上升了20.51%(见图15)。

2022年,受过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的职工在基金会职工总数为30393人,占比66.86%,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贡献了49.90%的比例。未来的高教育水平职工所占比例还将进一步增长,基金会职工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基金会得到更高质量、更具可持续性的发展。

五、基金会的经济社会贡献

基金会通过多方面的社会参与和项目支持,影响着社会的各个层面,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环保等领域。这种广泛的影响不仅提高了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还促进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基金会所提供的资源和支持不仅仅是资金,还包括专业知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络,这些都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带来巨大社会价值的同时,基金会在服务提供和经济活动过程中还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

(一)基金会的经济贡献

基金会的增加值是在其服务过程中所创造的附加价值,即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超过其成本的部分。这一附加价值反映了基金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因此,本报告的主要焦点将放在从基金会增加值的角度来展现其经济贡献。

在2015年之前,除个别年份外,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均会公布基金会经济增加值相关数据,而自2015年起,《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去除了相关统计指标。为了兼顾科学性和有效性,本部分将仅统计2014~2022年的基金会增加值,计算方式将借鉴学者杨莹的研究成果,用收入法进行估计。

如表4中数据所示,近10年全国基金会职工人数可通过查阅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得到。基金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按从事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类别的工作人员的年平均工资计算,其中2014~2021年的年平均工资数据可通过查阅2015~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得到,2022年的数据可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查阅得到。鉴于基金会内有相当数量的兼职人员并不领取工资报酬,本报告以学者杨莹在重庆市渝中区调研所获得的地方社团专职人员的比例为依据,按照17.4%的比例计算专职人员数量,进而根据年平均工资计算得到2014~2022年基金会劳动者报酬。

从《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可得到2014~2022年基金会的固定资产,按照服务业固定资产每年折旧4%的习惯算法计算得到每年基金会的固定资产折旧。此外,杨莹在进行社会组织GDP贡献的估算时,认为产生的税收和盈余十分有限,且这些数据难以获得,因而可将这两项舍弃。本部分采用了同样的方法进行估算,因此,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

基金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

据此公式可计算得出2014~2022年基金会经济增加值(见表4)。

可以看出,近年来基金会繁荣发展,在产生巨大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创造了与之相匹配的经济价值,职工人数、职工报酬及经济增加值均实现了稳定增长,对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经济贡献。

(二)基金会对就业的贡献情况

社会组织“将是今后扩大就业最有潜力的部门,是实现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数据表明,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就业领域一个不可忽视的吸纳器,而其通过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就业入职培训、激励青年创业等方式,扩大了就业领域、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基金会职工人数的增多,不仅反映了基金会自身的发展壮大,也代表了基金会解决就业的能力正在提升。从图16可以观察到自2008年开始,基金会解决就业的占比正在逐步提升,但由于基金会的数量不占优势,其吸纳就业的比重仍相对较低。近5年来,基金会新增职工人数及解决就业占比均实现了较快增长,表明基金会在吸纳就业、助力“六稳六保”政策等方面正在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六、基金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一)基金会的运作模式、资金来源单一

1.运作型基金会仍占大部分

按照运作模式,可将基金会划分为两种类型,包括运作型基金会(Operating  foundation)和资助型基金会(Grant-making foundation)。运作型基金会利用所筹资金自行运作慈善项目,并在项目完成之后向理事会、捐赠方、公众进行报告。但作为一个复杂的实体,运作型基金会更容易受到公众的质疑,因此,在美国,这类基金会总数不到6%,相比之下,通过资助其他民间组织运作项目的资助型基金会数量越来越多;随着基金会行业的发展,运作型基金会的转型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国内基金会虽也在向这一方向转变(典型代表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但当前我国大部分仍为传统的运作型基金会。

2.捐赠收入依然为基金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从收入结构来看,当前我国基金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依然为捐赠收入。其中公募基金会的捐赠收入在2018~2020年的占比分别为88%、82.3%和84.3%;政府补助收入是公募基金会第二主要的收入来源,占比分别为8.1%、11.2%和10%。非公募基金会相较于公募基金会更依赖于捐赠收入,2018~2020年,捐赠收入在其资金来源中占比接近九成,分别为89.1%、88.6%和87.9%。

(二)区域间发展不均衡

尽管我国的基金会在数量和规模上都表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但不均衡和不充分的地区发展依然是制约我国基金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以京津冀、苏浙沪城市群为代表的基金会数量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并且仍然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而其他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基金会的数量和规模都明显落后,且增长速度正在放缓乃至趋于停滞。基金会区域发展的较大差异影响了基金会在响应国家战略、参与国家建设时的能力发挥,制约着我国基金会的健康、均衡发展。

(三)基金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须加强

“非专业化”“大龄化”问题仍不容小觑。一方面,基金会成员的专业水平较低,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占比较低,相当一部分基金会,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发展历史较短的基金会,缺乏投资管理、税务、法律、财务、营销、公关等方面的专才;另一方面,基金会从业人员中年龄56岁及以上的人数在2022年大幅回升,基金会职工群体的“大龄化”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基金会人才队伍的低专业化水平及大龄化趋势,可能会引发对其未来发展的担忧。

(四)基金会种类分散,中小型基金会体量较小,碎片化明显

我国基金会中学校型基金会的平均净资产规模最大,达7641万元,而社会组织型基金会和社区型基金会平均净资产规模最小,均不足千万元。同时,基金会之间净资产规模差异巨大,“马太效应”日益显著:2020年大型基金会的数量占比下降至5.9%,而这些基金会所拥有的净资产占比却上升至70%,净资产规模前三十的基金会的净资产总和超过了所有中小型基金会的净资产总规模。基金会实现公益目标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我国中小型基金会的数量虽逐年增多,但其体量仍相对较小,这种碎片化的现象可能会对基金会的发展和公益事业的推动带来一定的挑战。

(五)基金会贡献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整体来看,基金会在经济贡献和社会效益方面表现不俗,体现在对GDP的贡献值不断增长,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也连年攀升。然而,由于基金会的规模相对较小,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89.1万个,而基金会仅有9319个,占比仅为1.05%,基金会解决就业占比仅为0.0062%,这表明基金会在这些方面的贡献和影响力尚不够显著。基金会作为捐赠为基础的公益财产的聚集体,充分利用政策机遇,有效管理并利用好公益资产,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经济贡献、就业创造和慈善事业中的潜力,是实现基金会更大价值的关键所在。

(六)社会治理参与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全球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挑战,包括新冠疫情的常态化、全球气候变暖、非洲粮食危机等,这些挑战对全球社会和经济造成重大冲击。但当前我国基金会的活跃领域主要侧重于教育、扶贫助困等方面,对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关注和支持相对较少。此外,当前基金会在区域间、国家间的合作范围和能力有限,参与多重社会治理、全球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基金会具有“利他性”和“自愿性”特征,如何使其在社会治理、全球治理等领域贡献力量,并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应纳入组织战略发展规划予以重点关注。

七、基金会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进入“十四五”新时期的背景下,其在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组织的发展改革也已经从简单追求数量增长转向追求质量提升,进入了一个注重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和安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均明确指出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为了响应国家指导方针和要求,民政部于2021年9月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为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发展格局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方向。

基金会的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的特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并妥善应对国际和国内环境变化所带来的不利条件和新挑战。同时,基金会应充分彰显其组织特点,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贡献力量。因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金会的发展做进一步完善。

(一)坚持基金会党建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为了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基金会党建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首先,基金会应建立健全党组织与党建工作机构,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权力,厘清党建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的计划和目标,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基金会的各个层级和各个领域。党组织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小到日常工作,大到决策计划,进一步提高基金会的整体管理水平,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组织和工作效能。其次,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党员培训、教育宣传以及交流活动,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党员的发展、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发挥党员队伍的重要力量。最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员的廉政教育与作风建设,推动基金会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公正,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约束,提高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提高基金会的组织力、凝聚力,推动基金会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二)明确机构定位,推动基金会差异化发展

基金会应该明确并突出自身定位和特色,制定差异化的发展策略,聚焦重点领域。立足自身使命和愿景,形成长期目标规划,以将资源更加集中投入在核心领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这需要基金会在选择项目和领域时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通过深入研究和了解社会问题,于特定领域或群体中深耕,发挥优势和专长。同时,重视基金会的治理结构建设和组织文化培养,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和流程,使发展方向更加明确,促进决策与定位相一致,运作与理念相符合。通过差异化发展,基金会可以在特定领域中积累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权威声誉,扩大社会影响力。也有助于优化基金会的资源配置,避免资源的分散和浪费,提高资金、人力和时间的利用效率,增加项目的成功率和影响力。进而,也有利于基金会与其他组织和机构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资源共享、经验互补。

(三)加强基金会的合作交流,实现“共融式”发展

“共融式”发展,意味着不同基金会之间通过合作和共享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模式。首先,“共融式”发展强调多元协作,不同基金会可以在项目实施、资源整合、经验交流等方面展开合作交流与信息共享,共同高效解决问题。其次,“共融式”发展鼓励优势互补。将不同基金会在领域专长、资源储备、影响力等方面的显著差异转化为互补优势,提高整体实力。例如,在社会服务领域有深厚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基金会可以与在农村发展领域有丰富的资源和人脉网络的基金会进行合作,共同开展服务城乡居民养老的项目,实现互利共赢。最后,“共融式”发展需要共担责任。基金会间的合作不仅仅是资源的共享,更要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迎接风险和挑战,在这一过程中形成更加稳固的合作关系,并赢得更广泛的社会认可与支持,也有利于构建合作共赢的社会生态系统。

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当下,区域间联盟与网络的建立可以提供经验交流和资源整合的机会,形成区域间的共享机制,通过共同设立基金池、共享研究报告和优秀案例分享等方式,促进区域间基金会的协调与合作。发起跨领域的合作项目,邀请不同地区的基金会参与,也有助于汇集不同领域的资源和力量,改善区域间不平衡的现状。

基金会间的“共融式”多元协作,既包括区域间基金会的协调与合作,也涵盖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全球化背景下,基金会间的国际合作对于解决全球性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共同举办活动等方式实现跨国基金会合作,提出倡议、募集资金、开展项目,广泛覆盖社会福利、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灾害援助等多个领域,合力应对全球性挑战。并邀请国际专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携手推动全球发展议程。在扩大基金会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进一步实现基金会的使命和愿景。

(四)注重基金会数字化建设,数字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化转型的趋势愈加明显,基金会应积极采取措施以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运作效率,创新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确保基金会内部的信息流通畅通无阻,并投资和采用如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工具,综合提高基金会的数据分析管理能力。同时,推动基金会数字化服务创新,开展在线捐款、项目申请、项目评估等服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基金会可以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和其他数字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相应地,应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数字化技能培训,提高基金会员工的数字化素养和专业能力。通过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吸引和培养具备数字化背景的专业人才,为基金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持。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数字化建设也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依法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机制,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隐私,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顺应时代潮流,以数字化建设提升基金会的运作效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基金会更加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