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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说|聂云蕊:2021年度中国社会组织大事记

发布日期:2023-02-11   点击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致力于采用实证、理论等研究方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理论及实务研究,并对相关理论文章及科研成果进行分享。

2022年11月12日,《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的重要学术成果在京发布。现将《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逐篇推送,以飨读者。


附录:

2021年度中国社会组织大事记

聂云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1月

1月6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印发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旨在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规范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将有利于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质量提升。

1月13日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就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发出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实现新发展阶段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月21日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落实所在单位、所在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倡议在部管社会组织中引起强烈共鸣,大家一致表示,要积极发挥慈善组织、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各展所长、形成合力,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

1月29日 民政部对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经查,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19年度工作报告、接受2019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民政部对商联国际非营利组织服务中心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2月

2月9日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0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月19日 民政部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项行动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旨在进一步缩小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2月23日 上海市民政局召开2021年上海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20年社会组织工作,部署安排2021年重点任务。会议明确,要在新征程中担起社会组织事业发展的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市民政局登记处(协调处)、社团处、社管处、基金会处、服务处(涉外处)全体同志,市民政局办公室、法规处、宣传处(研究室)、社建处、社工处、慈善处、执法总队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民政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的全体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2月20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布了2020~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等66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3月

3月1日 为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建立社会组织审批事项“马上办”“计时办”“承诺制”机制。纳入“马上办”范围的包括社会组织住所变更、业务范围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章程核准、负责人备案、法人证到期换证6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计时办”范围的包括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注销登记、法人变更3项行政审批事项;将以往社会组织在登记成立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改为填写“出资承诺书”,实行“承诺制”。

3月2日 民政部对中华文化促进会做出停止活动3个月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因该会分支机构朗读专业委员会与非法社会组织“全民悦读全国阅读会联盟”共同举办“全民悦读朗读大会暨青少年朗读课文大会”,其间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同时该会向其下设的19家分支机构违规收取管理费。民政部对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心存侥幸、知法犯法的社会组织依法从严处罚,切实维护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营造了健康发展环境。

3月3日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印发方案,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案以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宝贵经验和践行为民服务办实事为主要内容,引导部管社会组织党员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月12日 上午民政部召开学习贯彻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视频会议。民政部原副部长、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与民政部原副部长、全国政协委员顾朝曦分别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作动员部署。民政部业务主管的159家社会组织在各单位分会场通过互联网、手机移动端等方式参加会议。

3月20日 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通过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4月

4月7日 江苏省民政厅对12家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江苏省水利文艺体育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6~2018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依照规定,江苏省民政厅对江苏省水利文艺体育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4月9日 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调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当前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向纵深发展。

4月14日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城乡社区工作者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的良好精神风貌。

4月20~21日 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第四次联席会议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交流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黄茹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进行了宣讲,对京津冀三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特别强调了一线执法中需注意的事项。

4月27日 上午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举办庆祝五四青年节暨青年演讲比赛。来自中国慈善联合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中国SOS儿童村协会、章如庚慈善基金会、中脉公益基金会、中国老年医学学会、中国康复技术转化及发展促进会、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中保养老服务教育学院等部管社会组织的10余名同志参加了比赛。部管社会组织青年代表,及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青年干部现场观看了比赛。


5月

5月7~8日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在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举办。部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近100人参加了培训。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相关负责同志,江西省民政厅、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培训班开班式由综合党委副书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蒋玮主持。

5月20日 重庆市举办社会工作、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论坛。来自民政部、重庆市民政局、九龙坡区政府以及上海、贵州、云南、四川、吉林的领导和专家围绕主题进行了分享。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副司长陈军介绍了全国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的现况。陈军认为,全国要探索完善慈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加大基层社区社会工作、慈善、志愿服务供给力度。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步新介绍了全市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的情况。

5月20日 辽宁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设立和认定标准。通知提出,慈善组织设立时,登记管理机关要对慈善组织的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进行认真指导,确保慈善组织设立后,符合《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基金会要对照慈善组织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和业务活动,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慈善组织认定申请。

5月31日 民政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严从快,精准打击,依法关停了2021年第三批12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为进一步夯实线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网络活动根基,形成线下线上治理闭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前期已分五批,对75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予以关停。


6月

6月3日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开展自查抽查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旨在全面规范和引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缩小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6月4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旨在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通知要求,要认真把好成立关口,严防违反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从严加强自律管理,确保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优化分支(代表)机构结构功能。

6月22~23日 民政部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提出了新发展阶段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求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步伐。受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委托,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

7月15日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公示,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中有8名社会组织工作者,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中有4名社会组织工作者,他们是我国社会组织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是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学习的榜样。

7月15~20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分别组织召开金融、信息化、工商业、农业、建筑业、科教文卫体等领域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座谈会。各领域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围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交流了经验做法,介绍了落实举措,提出了意见建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副局长吕晓莉分别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7月29日 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社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社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社会组织党委书记林辉主持会议。社会组织党委、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以及43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30日 江苏省民政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8月

8月2日 安徽省民政厅发挥登记机关优势,积极培育引导行业商会协会助力经济主战场。一是聚焦新兴产业加大培育力度;二是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三是引导商会协会全力参与“双招双引”。召开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座谈会,极大鼓舞了行业商协会参与本省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

8月9日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9月5日是我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是“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形式新颖多样、地方特色鲜明、群众踊跃参与的慈善活动,持续掀起宣传热潮,进一步发挥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8月17日 青海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8月24日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提高站位、严格审查、加强管理、强化联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而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8月24日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将更加切实保护社区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程度,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8月30日 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在登记办法上对于现有线上和线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办法管理。通知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9月

9月3日 上午为迎接我国第六个“中华慈善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举办以“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中华慈善日”示范活动。本次活动,共有15家社会组织和单位参与,通过线上及线下的形式,为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助学、助困、助医等27项慈善捐赠活动,累计捐赠款物约1408万元。其中,捐赠资金965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价约443万元,直接受益人数达1.5万余人。

9月5日 上海举办2021年“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暨“上海公益伙伴月”开幕式,活动现场,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指出,在去年和今年抗击疫情过程中,慈善超市充分发挥了社区慈善服务平台作用。今年以来,上海市民政局每月分批组织一次慈善超市的互学互鉴交流活动,让全市慈善超市能够彼此交流学习,以学助长、促学共进,共推慈善超市创新发展。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主持活动。上海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慈善超市负责人代表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了活动。

9月8日 民政部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未按期换届督促整改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通报全国性社会组织到期未换届情况,督促相关未换届社会组织抓紧开展换届整改,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潜在风险,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17日 由民政部、中国科协联合主办的港澳科技界人士加入全国学会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有关部署,更好地推动港澳科技界人士加入全国学会工作落地见效。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吕昭平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务院港澳办、香港中联办、中国科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全国学会负责人、港澳科技界代表、有关新闻媒体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副部长杨书宣主持。


10月

10月11日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本次抽查审计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224个,抽查审计由入选民政部社会组织审计管理服务平台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10月22日 云南省民政厅组织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动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2017~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通过发动会员单位和自筹等方式,开展扶贫项目1000余个,共筹集物资(含资金)10.4亿元,100余万困难群众受益,为全省脱贫攻坚做出了积极贡献。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辉和省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宝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25日 青海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6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计划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该方案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本地政策措施,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宣传表扬,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到位。


11月

11月4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社会组织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座谈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文件,会议要求广大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节约粮食、防止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强化党建引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考核,切实防止浪费情况的发生。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粮食经济学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饭店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8家全国性社会组织,以及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2家北京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11月16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总结交流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围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推动“五个一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果和积极成效。会议要求下一步将专项行动纳入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一体安排、持续推进。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31个省(区、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中心)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主持并做总结讲话。

11月24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办社会组织风险防范培训班,培训班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筑牢监管屏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90余名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柳拯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培训班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周立主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四省在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交流。


12月

12月3日 上海市民政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援疆,为新疆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上海市民政局大力支持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发挥专业优势,成立“小胡杨社会援疆专项基金”。“小胡杨”这种援疆资金投入、社会化运作、上海社会组织支持的运作模式,放大了援疆资金的效应,培育了当地社会组织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2月9日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纪委举办“学习全会精神从严管党治党”专题培训班。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通报部管社会组织第三轮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表彰的社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专题辅导交流。部管社会组织综合纪委书记姚有林主持培训并讲话。

12月24日 民政部对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做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近期,民政部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违规涉企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了一批不遵纪守法的社会组织,切实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2月30日 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第三轮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了对爱佑慈善基金会、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中民养老规划院等6家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群众满意度评估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局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柳拯主持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