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致力于采用实证、理论等研究方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理论及实务研究,并对相关理论文章及科研成果进行分享。
2022年11月12日,《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的重要学术成果在京发布。现将《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逐篇推送,以飨读者。
尚哲:管理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讲师,研究领域:社会组织、组织行为学、非理性决策等。
摘要: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弘扬和创新我国传统文化的必要力量,其健康发展对我国文化事业建设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但这类组织在发展中面临着众多挑战。鉴于现有研究较少探究此类组织发展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的实证研究,本文梳理了文化类民非组织发展的背景,并采用案例研究法,以北京陶瓷艺术馆为典型案例,揭示文化类民非组织成长发展的情况与面临的挑战,总结其经验与不足。研究发现,时代机遇及自身的主要功能是影响文化类民非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其发展既受到环境变化带来的外部压力,又遭受运营和管理经验缺乏形成的内部桎梏。要突破这一困境,需要文化类民非组织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以赢利项目推动公益事业发展,并完善组织内的人才发展体系,进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治理;文化自信;陶瓷艺术
一 研究问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简称民非组织),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出资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我国民非组织在运行机制上与国外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有相似之处,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但也有本土化特色,具有民间性、自主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等特征。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形式,近年来,我国民非组织不断发展,通过动员协调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共享共建治理目标的实现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依据所服务的领域不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分为教育类、文化类、科技类、体育类等类别,其中,文化类民非组织指从事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办艺术表演团、民办博物馆、民办美术馆以及艺术馆等。文化类民非组织弥补了政府在基本文化产品和高端文化产品供给上的不足,对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其服务领域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领域的重要一环。然而,以往针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的研究有限,缺少该类组织特性以及发展情况的实证材料。
本研究梳理发现,目前我国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对外面临融资供给不足、民众公信力低等问题,对内面临自身创收能力有限、专业人才队伍短缺等困难。内外部掣肘使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公共物品供给效能受到影响,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备受制约。为更好地探究文化类民非组织内外部掣肘问题,为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选取北京陶瓷艺术馆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一方面探究艺术馆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同类型民非组织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分析陶瓷艺术馆的内部治理逻辑和管理问题,总结其构建组织结构与人才培养体系的经验,为文化类民非组织形成标准、适配、有活力的内部治理体系提供借鉴范本。
本文通过对文化类民非组织的案例分析,揭示该类组织的发展路径和治理逻辑,丰富社会组织的相关研究,增进对社会组织的理解,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向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了可参考学习的经验,帮助其找寻组织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 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文献分析法是指对问题领域内相关文献进行查阅与梳理,总结出个人观点,以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方法。本研究利用各大权威数据库收集并梳理相关文献,总结前人研究成果,了解当前文化类民非组织现状,明确其特点以及发展困境,并据此确立研究问题和相关理论基础,为后续研究作铺垫。
(二)案例研究法与访谈法
结合文献分析和半结构化访谈,本研究采用单一案例研究法,选取了一个发展良好的文化类民非组织(北京陶瓷艺术馆),旨在回答民非组织如何应对经营中的难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本研究团队收集整理了相关的一手、二手数据。一手数据主要来自对北京陶瓷艺术馆的现场观察与访谈。通过对相关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其发展过程,总结可借鉴经验。通过半结构化访谈的方式,设置两个主题———民非组织的运营模式与主营业务、民非组织管理方式与内部治理,及对应的访谈问题。例如,“如何平衡社会公益价值与商业价值?”“如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如何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如何招聘新员工?”等。访谈人员为北京陶瓷艺术馆馆长及负责人事行政的员工。通过面对面和网络在线等形式的多次访谈,获取案例单位的基本状况、发展历程、发展挑战以及管理经验等,获得了后续案例分析的一手数据。二手资料主要包括新闻报道和艺术馆公众号的推送。资料来源多样,增强了分析结果的可靠性。案例数据信息见表1。
三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背景
讲好中国故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一部分。讲好中国故事离不开文化建设,文化建设离不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企事业的重要补充成分,文化类民非组织在国家对文化建设的倡导和号召下迅速发展起来,对内发挥着弘扬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作用,对外承担着展现中华文化魅力、宣扬中华文化品牌、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任。
(一)文化类民非组织的时代机遇
我国民非组织不断发展,民政部2021年第4季度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社会组织已达89万余家,其中民非组织有52.1万家,约占社会组织总量的60%,吸纳就业人员达千万人。以北京市为例,民政局2011~2020年间的官方数据显示,相较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而言,民非组织的数量每年均居于首位,且呈现逐年增加的发展趋势,其中文化类民非组织也呈现连年增长的趋势(见表2、图1、图2)。
近年来,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是“天时”因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2021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将力争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更加成熟”的目标。这些政策文件表明我国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建设呼应了时代的召唤。
(二)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功能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促使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人们对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非组织承担着提供公共服务的部分责任,其中,文化类民非组织作为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力量,促进了我国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对内,文化类民非组织为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活动,例如,一些文化类民非组织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围绕京剧、汉服等元素成立的社团或艺术馆走进社区,对提升国民文化自信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文化类民非组织采用数字化平台及虚拟现实等技术不断创新文化体验方式,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观赏并学习各类文化技艺,提高了文化活动的效率。对外,文化类民非组织向世界展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例如,开放接待国外旅游团、向国际友人宣扬中华文化之美、打造对外的中国文化品牌等。
文化类民非组织通过多种活动方式,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弘扬了中华传统文化、打造了中华文化的世界品牌,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及文化的继承发扬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 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困境
全方位、高质量的文化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和民众之间的多方合作,文化类民非组织的积极参与有助于发挥补充作用,对促进文化的蓬勃发展有十分关键的作用。我国文化类民非组织由于政策环境以及自身功能,虽具备有利的发展环境,但仍面临重重挑战。
本研究梳理发现,文化类民非组织面临的挑战既有来源于组织外部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政治环境等方面的变化,也有来源于组织内部的运营管理的经验缺乏。具体而言,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社会观念的冲突与政策措施的缺失
客观而言,民非抑或民办的艺术教育机构,在所有制形式上仍然为民有或私有。尽管这类机构自主出资,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开展大量公益活动,实践了社会公益义务,但是,社会民众对民非组织仍然存在刻板印象和偏见。民非组织往往被贴上“异类”的标签,人们对其“私有特点”的印象仍根深蒂固,令民众难以信服其公益的性质。
民非组织“私有”和“公益”的混合属性影响了民众对其的认知,也令其在申请政策帮扶时陷入了尴尬地位。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民非机构能够申请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但会遇到政府工作人员因其“民办”性质难以按常规程序办理的情况。政府资金是全社会公有的,相较而言,如果交给国有单位,即使没能产生效益,也会被视为物尽其用。然而若资金流入民非组织,则难以监管资金使用去向,不论是否产生效益,都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被人误解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能得到拨款资助显得愈加困难。
此外,一些政策矛盾也让民非单位左右为难,如项目申请方面。民非单位按照规定不可营利,这是其经营的一条红线。但在申请一些国家基金项目时,其中一项硬性指标是汇报上一年度的税收情况,否则便一票否决。这种情况好似将不同赛道的运动员安排在同一个赛程上竞技,标准公开统一却难言公平。针对民非单位政策措施的缺位,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作为个人出资兴办的面向社会的文化机构,民非组织尽己所能为社会文化建设贡献力量,但它由于所具有的根本属性,不可能比肩国有文化机构的档次和发展规模,更不可能具备国家出资供养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如何从实际出发,形成有利于文化类民非组织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措施,是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文化类民非组织的运营资金不足
从2016年开始,由于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政策,民非组织面临着日渐加剧的市场竞争,我国文化类民非组织的经济压力逐渐加剧。
第一,政府提供的项目资金有限且竞争激烈。民非组织规模一般较小,通常需要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项目意味着政府的信任,也有利于增强民非组织的公众信任,有助于拓展其良好的口碑和群众基础。但政府项目在数量上及资金额度上十分有限,文化类民非组织面临着较为激烈的竞争。
第二,文化类民非组织的自身创收不足。文化类民非组织热衷于开发公益性质的活动,往往忽视自身造血能力的培育。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是公益项目本身受众面更宽泛,且公众信任度高,项目运营失败的概率较小,加之管理团队的理想主义情怀和为公为民的初心,导致思路集中在公益内容上,忽略了潜在营利项目的开发;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同类组织中缺少创收成功且基业长青的民非组织的案例经验。
第三,内部的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不完善。文化类民非组织通常没有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企业式的管理经验,加之组织规模通常较小,结构设计不清晰,岗位分析不充分,影响了实际效果。此外,财务和与绩效评价相关岗位的员工往往身兼多职,能够胜任基本的岗位要求,但较难实现专业化的预算管理和建立成熟的绩效评价体系,从而影响了民非组织内部的运作效率。
(三)战略目标冲突——难以平衡社会公益价值与商业价值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组织,打破了传统商业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边界,把商业化的实践模式与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使命融合在一起,使得其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可发挥独特的优势。这种“混合”的组织形态虽然使其在社会资源整合、利益关系协调、社会资本构建、公民参与能力培育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也使其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了目标冲突的难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与强调社会公益使命感的社会目标之间的冲突。
对于大多数的文化类民非组织而言,这两种目标常常不能同步有效实现。有研究者认为,这两种不同目标实际上代表了发展中遇到的两种难以兼容的制度逻辑,即强调商业化实践、效率与利润最大化的市场逻辑,以及强调解决社会问题和创造社会价值的社会公益逻辑。两种制度逻辑对文化类民非组织提出了相互竞争甚至冲突的要求,使其在经营过程中常常顾此失彼。亦有研究者指出,建立合理的治理机制、成立协调与谈判机制和创建正式与标准化的工作流程等策略有助于民非组织缓解制度逻辑冲突,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但事实上,多元制度逻辑之间也可能存在兼容性及其作用边界问题。文化类民非组织要在社会公益、推动文化宣传等方面实现其社会价值,但也要依托商业逻辑维持自身运转以及吸引团队人才,如何平衡社会责任感与企业利益追逐,值得更多的思考。
(四)文化类民非组织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文化类民非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为保证自身的长久发展与繁荣,需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机制以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但是事实上,文化类民非组织通常是由政府或企业支持成立,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政府或企业任命,可能并不具备成熟的组织管理能力,组织内部的人才发展与管理模式通常模仿政府或企业的治理机制,忽视了组织本身的特点,容易造成管理问题,出现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情况。具体来看,文化类民非组织的管理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人才的招聘选拔机制有待完善。文化类民非组织承担着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其工作内容离不开具备专业技能和匠人精神的艺术家、专家和一线工作者,这就要求根据专家与匠人的特点进行人才选拔,定制化岗位使人才融入文化类民非组织。然而,目前大多数文化类民非组织的招聘选拔往往“依岗而定、因岗设人”,缺乏“因人设岗”的思想,在主动挖掘人才方面相对被动。
第二,员工的培训与开发和激励机制有待创新。文化类民非组织需要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不同的活动项目具有不同的主题,要求员工拥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与服务能力,以确保受众能了解到最真实准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此外,文化类民非组织很难建立起高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文化类民非组织的薪酬水平较低,难以吸引人才;另一方面,文化类民非组织的活动基本为公益活动,难以进行绩效的量化。缺乏高效的激励机制,易导致员工的工作动力不足。
第三,人才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存在人才“留不住”的问题。首先,组织内部的文化塑造水平不足,忽视了组织氛围的建设。其次,存在人岗不匹配的现象,员工难以长期从事工作。再次,员工薪酬较低且物质激励不足,员工工作的可持续性变低。这导致了文化类民非组织的人才队伍不稳定、人才流动性较强。
总而言之,作为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类民非组织在政策扶持与人民需求的带动下,不断发展壮大。但是绝大多数文化类民非组织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各种问题,面临发展的困境,需要参考同行标杆的经验。文化类民非组织具有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性等特点,使其难以直接借鉴成熟企业或政府的发展经验,包括组织的发展模式,也包括其内部管理机制方面的经验。因此,如果能够从文化类民非组织自身出发,找到较为成功的案例或业界标杆,对文化类民非组织的整体发展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全国文化看首都,首都文创看京瓷。经过实地调研与对比,我们发现北京陶瓷艺术馆或许可以为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提供借鉴。
五 北京陶瓷艺术馆的发展经验
(一)文化类民非组织的优秀案例——北京陶瓷艺术馆
“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要想实现文化教化,首先要从京城开始。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历史文化名城,承担着文化建设的重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曾提出要明确北京市的战略定位,文化中心被定为首都核心功能之一。2017年北京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指出,“要彰显北京的全国文化中心地位,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2020年2月,北京市委立足首都功能定位,指示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优化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影剧院等文化设施的布局,构建首都文化服务品牌体系”。
得益于首都文化底蕴和政策保障的“地利”因素,北京城内顺势发展出许多文化类民非组织,本文在其中选取北京陶瓷艺术馆(以下简称艺术馆)作为研究案例。艺术馆是一家专注于弘扬陶瓷文化、鉴赏陶瓷艺术、开展陶艺教育、体验陶艺生活的文化艺术机构,具有知识性、教育性、科普性、群众性的特点。多年来,艺术馆以“弘扬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打造科教平台、树立文创品牌”为宗旨,立足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公众教育、社区服务、陶瓷文化传播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从前身专注于陶瓷文化和陶瓷展销的民营组织,到如今获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全国陶瓷教育示范基地的文化类民非组织,经历了从自我探索到破土重建,再到繁荣的三阶段,体现了其作为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坚守初心与一脉传承(见图3)。
多年来,艺术馆围绕建馆宗旨,开展了大规模、全方位的陶瓷文化传承工作,从展览到陶艺体验,从高端培训到对外交流,用实际行动抒发文化情怀,用使命初心彰显文化自信。艺术馆举办了多场高水平的艺术展览,包括受民盟委托举办了40余场大型展览,在建党100周年之际围绕党的奋斗征程举办了陶瓷艺术作品展。在服务教育培训活动方面,从2016年开始,艺术馆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优质陶瓷课程与非遗课程,开拓出以东花市小学等为代表的陶艺教育教学模式,参与了社会大课堂、开放性科学实践课的教学工作,接待了20余万名中小学生来馆参观、学习和体验。同时,结合社会热点,艺术馆在2020年参与了世博会的相关活动,2021年举办了“瓷梦冬奥,创艺陶趣”系列科普活动,用陶瓷的方式传播奥运理念、弘扬奥运精神。此外,艺术馆还走出国门面向国际展示陶瓷技艺。艺术馆曾代表国家在海外展览陶瓷艺术品,也举办过陶瓷文化国际高峰论坛,以及接待委内瑞拉、埃及、瑞典等国外交人员参观。
艺术馆自建馆以来,不断开拓创新弘扬陶瓷文化的方式,探索出了丰富的活动类型。经过多年努力,艺术馆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曾两次荣获“北京市模范集体”称号,陆续被评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21~2025)”等。
(二)艺术馆的经验总结
虽然大部分的文化类民非组织面临着社会观念冲突、资金支持不足、社会公益价值取向与商业价值取向之间的碰撞,以及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但是艺术馆在其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可为同行借鉴的经验,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初心坚守与责任担当
开拓思想决定战略高度,脚踏实地影响行为表现。艺术馆在多年的发展历程间,始终坚持以“弘扬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打造科教平台、树立文创品牌”为宗旨,克服种种挑战运营业务项目。尽管盈利困难,艺术馆依然秉持“弘扬陶瓷文化”信念,将其付诸公益行动中。
自成立以来,艺术馆的项目均为非营利性质,为了继续公益事业,艺术馆的上级集团———闽龙集团一直给予大量资金帮扶。即使在疫情时期难以开办线下活动,艺术馆也并未放弃发展,积极开拓线上渠道以维持原有事业,坚守的原因在于其“为公”的情怀与初心———切实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在2020年疫情突发之后,艺术馆的线下业务受到严重影响,但艺术馆进行了积极“自救”,借助各大网络平台的宣传,成功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了第一次全国陶瓷艺术品在线展览。随后艺术馆逐渐探索出合适的自媒体信息传播方式,在疫情背景下开发了新媒体运营服务。如在抖音平台举办了《陶瓷少年说》短视频大赛、开始陶瓷艺术直播等,使群众近距离感受艺术家作品与互联网科技的奇妙碰撞。艺术馆的新媒体运营服务是引领当代陶瓷艺术生活化、时尚化、年轻化的重要探索。科技不断变化,艺术馆以不变的初心应万变,与时俱进地就陶瓷文化进行宣传与创新。
此外,使命初心也塑造了组织文化。无论是针对具有高超技艺的老艺术家,还是对基层职能人员,艺术馆的选拔重点在于“对陶瓷文化的热爱”与“对公益事业的坚守”。由此,艺术馆的组织文化与工作氛围,使得团队成员之间价值观一致、目标一致,同样的使命增强了团队凝聚力,是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原因之一。
2.运营模式与造血机制
民非组织缺乏足够的资金与资源维持日常开销与公益活动开展,很难独立生存,其成功运营离不开三方面的支持。
第一,投资方为艺术馆的成长发展提供了资源与经验、场地及资金的支持。首先,北京闽龙陶瓷艺术馆作为艺术馆的前身,为其场馆建设和业务开展提供了基础性的资源和可借鉴的经验;其次,闽龙集团将其场地中的第四层免费作为艺术馆的经营用地,减轻了艺术馆的租金负担;同时,闽龙集团提供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艺术馆顺利孵化。
第二,文旅和教育等政府相关部门购买艺术馆的文化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区服务和教育服务两个部分。一是在社区服务上,艺术馆通过承接文旅项目,深入社区开展陶瓷公益行活动,为居民宣讲陶瓷文化、免费提供拉坯等陶瓷制作、釉下彩绘等丰富多彩的体验项目。二是在教育服务上,艺术馆作为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与社会大课堂实践教育和北京市中小学开放性科学实践课的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来艺术馆参观学习、进行实践体验。同时,也在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有一定的收入。
第三,艺术馆自身的收益体系也是资金的重要来源。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陶艺体验项目、陶瓷礼品定制、陶瓷教育培训与经营“进林轩”品牌。这四个部分都由北京闽龙创艺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该公司虽不隶属于艺术馆,但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艺术馆建设。
从时间来看,2020年以前艺术馆资金主要来源于闽龙集团,到2020年,艺术馆自身收益已经覆盖艺术馆开销的一半以上。艺术馆的三种资金比例逐年动态变化,并最终凭借自身盈利模块基本实现财务独立,可见艺术馆自身的造血机制是维系其长久且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图4展示了陶瓷艺术馆的资金渠道关系。
3.社会公益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平衡
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了民非组织的非营利性,其基本要义在于保证民非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的持续开展,因此,原则上民非组织不能从事任何具有营利性质的经营活动。但由于缺乏足够的政府资金支持和社会捐助,民非组织想要实现长远且高质量的发展则离不开自身收费业务的支撑,于是在实践中,民非组织开展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被广泛许可。由此可见,以社会公益价值为出发点的非营利性和以商业价值为出发点的收费业务造成了民非组织两种价值之间的冲突。如何平衡社会公益价值与商业价值,是所有民非组织都需要面对的难题。
艺术馆作为一家文化类民非组织,同样面临这两种价值的冲突,其解决方式是:社会公益活动与商业经营活动的分离,两类活动分别由艺术馆和为艺术馆提供支持的小微企业承担,保证各自使命和业务的纯粹性。
艺术馆主要功能在于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以艺术为落脚点,致力于打造公益项目,所含业务不包含任何收费模块。通过公益项目的积累,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文化交流、公众教育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探索出了自己的道路,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将弘扬传统文化与社会公益事业结合,形成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创新模式,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文化宣传模块,包括举办大型艺术展览、开展陶瓷文化交流活动、接待国际学生参观体验三方面活动;二是社会服务模块,包括举办节日主题活动、承办各类组织团建活动以及提供社区服务;三是教育服务模块,主要包括开办社会大课堂以及开设开放性科学实践课,教育服务是艺术馆公益事业中最重要的部分,一方面响应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号召,另一方面也在践行“陶瓷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四是开展陶瓷专业的人才培养,包括开展校企合作以及进行教师培训(见图5)。
北京陶瓷艺术馆利用公益项目的开发,赋予陶瓷以教育、科技、生活、文创等崭新的标签,不断创新丰富陶瓷文化的内涵,对于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补充了官方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以及部分高校的育人功能。
商业营利是通过隶属于艺术馆的小微企业———北京闽龙创艺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实现的,营收所得用于推进艺术馆的公益项目。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主要开展项目体验、产品销售、陶瓷课程培训等营利业务,营收利润被用于艺术馆的日常开销和建设,属于艺术馆的收益体系,是艺术馆商业营利的重要载体。在政府资金和社会捐赠之外,北京闽龙创艺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利润为艺术馆的公益事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艺术馆通过公益活动让更多人认识并了解陶瓷文化,提升了公司的社会价值,并为其商业业务引流。社会公益与商业经营的相互促进,为艺术馆的长远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这种模式(见图6)通过将公益事业与商业营利划分到两家属性不同但目标相同的组织,既保留了民非组织的非营利特征,又缓解了非营利特征与经营资金困难之间的矛盾,实现了社会公益价值与商业价值的良好平衡。
4.专业的管理体系
在内部管理中,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变革组织设计、注重人才培养是艺术馆管理体系的三大特点。
(1)党建引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文化类民非组织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重要阵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建工作引领是文化类民非组织坚持初心、实现长久发展所需要的政治保障。
自2016年8月6日艺术馆党支部正式成立以来,艺术馆始终“坚守红色信仰,筑牢健康防线,凝聚担当力量,把党建工作作为引领企业发展的‘导航仪’,以党建工作为指引,坚持抓党建促发展”。艺术馆将企业发展与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将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其党建工作通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以及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两部分展开。
党组织的政治引领。艺术馆党支部成立后,馆内的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被集合起来,统一组织学习、开展活动。例如,开展党史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在党组织的带领下,艺术馆将党的思想融会贯通,发挥社会责任感,始终以社会效益为首,坚持艺术定力。
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艺术馆内的党员同志们积极发挥模范作用,在工作中敢于带头、敢于攻坚,带领群众及民盟成员为艺术馆的发展竭尽所能,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例如:2021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艺术馆职工以“建党百年,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为主题进行了陶瓷贴花工艺绘制,将党史绘于瓷器之上,以艺术的形式讲述党的百年发展历程,反映党的伟大成就。
(2)组织设计
从横向组织结构来看,艺术馆采用职能式组织结构,按照职能将组织划分为行政、人事、财务、场馆业务、教研等部门。行政、人事和财务等属于常规组织职能,负责行政事务、人事管理以及账务结算等任务。场馆业务部门主要负责艺术馆的业务开展,承担展览策划等职责。教研部门负责场馆教育类课程的设计与讲解。专业化的分工使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便于员工的培训与绩效考核。
从纵向组织结构来看,艺术馆分为三个管理层级,最高一级为艺术馆馆长,馆长下属一级为部门主管或经理,部门主管或经理下属一级为各岗位基层员工。陶瓷艺术馆的纵向组织结构较为扁平,这和目前组织规模较小、员工数量较少有关。在这种组织结构下,高层(即馆长)的战略构想能相对准确地传达到基层员工一级,基层员工一级的意见也能很好地传递到高层,双方的信息交流非常顺畅,有利于实现准确快速的沟通效果和高效的组织目标。基于扁平化的结构,艺术馆在纵向管理上更多体现了分权的特点,基层员工通过参与讨论项目和决策表达个人想法和意见。
(3)人才发展
文化类民非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文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其发展对员工的素质、能力、道德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北京陶瓷艺术馆自成立以来,从人才的招聘与培训到人才的激励与管理均有自身特点。凭借较为完备的人才发展机制,艺术馆保持了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
首先,在人才招聘方面,艺术馆始终秉持招“最合适的人”而不是“最优秀的人”的理念,通过校招与社招相结合的方式,选拔适合岗位要求和组织文化的人才,对所需人才画像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其次,在人才培训方面,艺术馆的人员培训包括入职与组织文化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技能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四大部分,对员工进行工作要求、组织文化、专业技能、服务技能以及安全技能的教育,使员工能够快速适应组织发展的要求。再次,在人才激励方面,艺术馆秉持公平原则,对新老员工一视同仁,以内部激励与外部激励相结合的模式激励员工。一方面,通过鼓励员工参加比赛、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荣誉激励;另一方面,除基本薪酬体系外,增加可变薪酬,利用工资增项和减项的方式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后,新生代员工与传统代员工在工作习惯、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代际差异,彼此间容易形成误解与隔阂。艺术馆通过开展丰富有趣的团队建设,发挥陶瓷非遗大师的模范作用,消减传统代与新生代员工之间的冲突与隔阂,塑造包容、和谐的组织氛围(见图7)。
六 推动文化类民非组织健康发展的思考
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有待发展与丰富,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以促进文化繁荣。文化类民非组织是提供文化产品的重要社会力量,对弘扬传统文化、进行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文化类民非组织面临许多发展难题,探索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方法是研究要义所在。
艺术馆是弘扬陶瓷文化的民非组织,经过不断发展与调整,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它不仅实现创收并反哺了公益,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了教育、宣传、服务、人才培养的有机统一,是文化类民非组织发展的成功实践案例,为同类民非组织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经验,有助于更好地促进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
(一)政府出台文化类民非组织扶持政策
从政府角度出发有多种方式扶持民非组织的发展。首先,利用行政手段对文化类民非组织进行管理,落实政府提供的资金、物资支持,通过简化程序、带头建立合作团队等方式鼓励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其次,强化财政支持机制,可以通过发放专项资金、减免税收、提供项目补贴等形式对文化类民非组织进行财政扶持,尤其重点扶持与社区密切相关的活动与项目,积极鼓励社会参与。最后,加强对文化类民非组织的监管,完善民非组织监管相关法律体系及制度措施,使对文化类民非组织的管理有法可依。无论何种针对民非组织的政策,在制定过程中都应根据其特点有的放矢,按照现实状况在政策上适当予以倾斜,切忌“一刀切”或全盘照搬针对其他类型组织的政策方案,以真正达到政策帮扶的效果。
(二)文化类民非组织协调好与政府的关系
作为政府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辅助者,获得政府的支持对文化类民非组织的发展十分重要,文化类民非组织需要协调好与政府的关系。第一,文化类民非组织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让政府了解自身已实现的、正在努力的、未来要实现的目标,透明化运作。也要让政府了解自身发展的难处,以便政府精准扶持。第二,文化类民非组织应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以优质服务获得政府信任。其承担着弘扬传统文化的社会服务功能,具有多重目标与使命,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将时代需求融入具体的活动之中,发挥公益作用,以赢得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信任。
(三)文化类民非组织协调好与帮扶企业的关系
尽管文化类民非组织要借力企业的帮扶,但仍要处理好与企业的关系,摆脱企业标签。第一,品牌塑造。树立品牌意识并将品牌建设融入社会文化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第二,诚信公开。提高文化服务透明度与服务质量,进而提高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巩固品牌的基础。第三,广泛宣传。利用直播、虚拟形象等当下流行的互动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品牌辨识度。
(四)文化类民非组织应实现自我造血以反哺公益
为了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文化类民非组织可通过营利项目反哺公益的形式,实现创收与公益的平衡,在保障自身稳定的同时更好地实现社会服务。文化类民非组织可大力发挥其内容优势,在回应民众喜闻乐见的诉求中,甄别和锁定特定群体,面向其开发出具有针对性的系列营利项目,例如传统文化课程、传统文化深层次付费体验等,以满足特定群体的需求并实现盈利。文化类民非组织进而将营利所得反哺于非营利的公益项目,实现自我造血、创收与成本平衡的内循环。
(五)文化类民非组织应完善人才机制建设以提高管理效率
人才队伍的开发和培养是提升民非组织管理效率的重要环节。第一,选拔合适的人才。分析岗位要求,为员工量身打造职业发展路径,建立职业发展反馈机制。了解、尊重并肯定、认可员工的多元价值,鼓励表达并提供表达自我的机会。第二,培训现有的人才。根据员工的状态与目标开展情境演练、学术研讨、讲座等方式的培训,做好员工的岗位要求分析,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同一岗位上不同年龄的员工采取针对性培训方案。第三,激励人才。一方面强化外部激励,在稳定的具备可竞争性的薪资体系基础上设计绩效激励;另一方面辅以内部激励,帮助员工进行职业生涯管理,为员工提供成长与发展的机会,提高组织支持感。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艺术馆成长发展中的战略目标、资金体系与造血机制、其与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公益活动),及其内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归纳并延伸至文化类民非组织的成长发展轨迹中的困难与挑战、发展经验和管理经验,为文化类民非组织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应当将来自政府的号召与来自民非组织的积极实践相结合,纳入推陈出新的专业人才队伍与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模式,以真正推动文化类民非组织创新性的进步和渐进性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