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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说|马福云 朱雨蒙:群团组织的使命驱动及其治理参与——以中国科协为例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致力于采用实证、理论等研究方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理论及实务研究,并对相关理论文章及科研成果进行分享。

2022年11月12日,《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的重要学术成果在京发布。现将《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2)》逐篇推送,以飨读者。

案例篇:

群团组织的使命驱动及其治理参与——以中国科协为例


马福云: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社会治理教研室主任、社工硕士(MSW)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研究领域:发展社会学、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等;

朱雨蒙: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从事基层管理工作,关注并参与多项社会治理相关研究项目。


摘要:群团组织承担着党的群众工作使命,以其联系各界群众的优势,协同推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本文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为个案,通过梳理其创立发展历程及其职责任务来分析其承担的组织使命,探究其使命职责落地行动,进而提出群团组织要深化使命认知、强化职责担当行动、协同党和政府工作落地。

关键词:群团组织;中国科协;使命驱动


我国群团组织在协同党和政府发挥其联系各界群众作用的过程中,将其所承担的使命职责落地具有重要意义。基于对中国科协产生发展的过程分析,结合其章程修订和工作任务变化,我们发现科协对其核心使命的认知理解是推动组织发展与工作重心调整的内在动力。本文以中国科协为例,对群团组织的使命驱动及其在治理中的参与进行研究,在总结群团组织使命驱动下治理参与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推动群体组织使命驱动创新的意见建议。


一 群团组织及其使命驱动的发展历程

群团组织,即群众性团体组织,包括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两大类。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等排除在登记管理范围之外。这些被登记管理条例排除在外的社会团体一般都属于群团组织,其虽看似非政府组织,却有着党和政府相关的“准官方”身份,组织活动得到党和政府认可,具有政治性、体系化及中介性特点,并活跃于国家政治生活中,联络沟通党政和各界民众,整合多种社会资源与社会力量,助推党和政府中心任务完成,发挥着协同政府管理服务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使命驱动是指基于先进的理想信念与坚定的政治站位,将主动承担历史使命、履行社会责任视为组织激励和行为动力的根本源泉。以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为代表的群团组织大多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多是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并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群团组织积极联系和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群众参加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深植党的群众基础,开展党的群众工作,承担着党交给的积极发动团结各界群众投身革命、建立统一战线、为革命事业胜利贡献力量的重大使命。在这一使命驱使下,群团组织积极联系各界群众,唤起群众革命意识,达成团结奋斗的共识,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结束了旧中国的战乱纷争,建立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新型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为推动社会主义改造及建设事业,群团组织继续推动联系各界群众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成为党领导下推动人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这使得群团组织使命更为清晰,其所从事的联系群众工作逐步与党和政府管理体制相交织,并走向制度化渠道。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挑战,群团组织体系与功能定位不断调整完善,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变得更为重要。在此背景下,群团组织先后经历多次机构改革,尤其是2015年以来的“强三性”“去四化”改革,使得群团组织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制度保障等多方面不断完善,推动着群团组织更好地承担使命,以使命驱动来改变工作模式,推动重心向下,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去,以其系统化、网络化组织体系,更加紧密地联系各界群众,切实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为突出。当前各个群团组织需要代表表达各界、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推动其通过各种制度化渠道参与到国家现代化和社会治理中去;同时还要不断整合群众的共同需求,不断丰富为群众服务的路径方式,推动社会发展成果由各界、各阶层群众共享。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挑战,各群团组织如何承担好其历史使命、以使命驱动促进群团组织工作发展成为我们探究的重要议题。


二 中国科协的创建及其使命分析

中国科协自建立以来,基于形势发展和工作重点变动,科协章程不断修改完善,在明确组织定位的同时其职能任务越发清晰,科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使命彰显出来,其发挥的作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中国科协的创建

20世纪初,受资本主义启蒙思潮及“科学救国”思想影响,一些留洋回国人员开始效仿西方成立学会来推动救民救国理想的实现,我国现代科技团体由此而产生。但是这一时期,国家政局不稳、战乱不断,很多科技团体的“科学救国”梦想难以成为现实。伴随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与发展,一些学会,例如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等开始和党组织接触,慢慢认同党的主张,拥护党的政策,逐渐发展成为我党联络科技工作者的中介。同时,在共产党领导创立的苏区、边区及解放区,一些科技团体,例如山东自然科学社、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等也开始建立起来,这些团体在党的关怀下成长,同时承担推动科技发展及科普任务。

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的“五一号召”得到了科技工作者团体的积极响应。1949年5月,中国科学社、中国自然科学社等科技工作者团体提出了组建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的倡议。7月,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简称科代会)筹备会召开,会议经过讨论和酝酿选出参加即将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协商会议的召开,以及新中国创建都做出了自身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科代会提出科技团体要向人民政府靠拢,成为人民政府的有力辅助,配合经济文化建设工作;强调科技工作者要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并倡议学者要更新自身知识,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1950年8月,科代会召开。会议强调科技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与政府、企业部门的联系,为新中国建设事业服务。会议还建立了两个全国性团体,即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其后,全国科联协助改组原有学会,建立新学会,着手设立地方机构;全国科普积极开展科普工作,推动建立省、市、县级协会及基层组织。

1958年初,全国科联、全国科普两个科技团体都拟定在当年8月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会议筹备过程中,鉴于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实际开展的各项工作已经走向汇合,团体的部分领导及其科技工作者提出两者可以进行合并的建议。科联与科普党组召开联席会议,经过反复讨论研究,认同两个组织合并及其所带来的优势。9月,全国科联、全国科普联合召开代表大会,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

1959年1月,全国科协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科协组织的专业性、群众性、活动广泛性等使其在群众运动中成为党和政府的得力助手。科协强调,“协会各级组织应当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服务于当前生产建设任务,积极开展技术革命的群众运动,在这一方面做好党的工具和助手”。科协大会决议提出的建立地方科协、各级学会和基层科协组织等在会后逐步落实。此后,科协每年都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商议科协工作的重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谋划科协后续工作。

(二)中国科协的定位与职能

中国科协的定位及职能在科协章程中完整地体现出来。1980年3月召开的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科协二大)制定了科协首份章程,其后中国科协每次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时都基于形势发展需要对科协章程进行修改完善,使得科协的定位、职能等的表述变得更为科学清晰,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名称,确认“协会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之一,是党团结和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是党领导科学技术工作的助手。协会担负着动员和组织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参加祖国四个现代化的伟大建设、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以及同世界各国科学技术群众团体进行科学技术交流的任务”。科协章程规定:“其宗旨是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繁荣、普及和推广,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作出贡献。”

中国科协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科协章程继续将其性质表述为四个方面,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团体、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的联合组织、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党和政府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助手”。将其职能表述为:“团结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把中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贡献。”

中国科协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科协章程对“服务”职能进行了具体表述,强调要“为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技术团体服务”。

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科协章程对科协职能的表述更为具体,即“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即四促进),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即三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章程对科协组织“四促进”“三服务”的表述使得科协的职能更加清晰。

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科协章程在重申其群众组织、人民团体、桥梁纽带定位的基础上,强调其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在宗旨中提出,“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充分发挥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科协职能被表述为“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坚持“四服务”(增加“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四促进”,强调科协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三)中国科协任务及使命分析

2021年5月,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其通过的科协章程将中国科协任务阐述为10个方面,包括“(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反映其建议、意见和诉求并维护其合法权益。(2)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学科发展,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3)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4)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5)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加强科技伦理建设,涵养优良学风,培育科学文化。(6)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相关的研究咨询、科学决策,建设中国特色高端科技创新智库。(7)组织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等政府委托或转移职能,支持地方科协承接政府科技公共服务。(8)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造就国际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青年科技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人才。(9)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参与国际及全球科技治理。(10)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中国科协的定位职能出发,结合其承担的任务可见,中国科协承担的重要使命是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治理服务。

自从16世纪以来,不断发展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世界发展走向,进而塑造着国际竞争格局和人类文明形态。在信息化、智能化时代,新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不断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更为深入,对人类文明演进产生的影响更为深刻。科技创新已成为大国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成为民族兴衰的关键之所在。而任何科技创新都离不开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努力,离不开科技工作者的专注科研,及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创新。因此,服务科技工作者,引导科技工作者履行好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使命,充分体现科研科技的创新性、科学普及的群众性是科协组织承担的核心使命。科协组织直接联系服务的对象是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是科协组织的生命线,科协组织要团结科技工作者,充分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

推动科技创新、实现科技强国是科技工作者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紧密联结的基点。中国科协是由各领域科学技术工作者所组成的群团组织,科协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需要团结带领科技工作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强劲创新动力破解科技创新的发展难题,攻克产业转型升级和国家安全保障的关键技术,掌握带动技术更新换代甚至颠覆性的战略高技术,在重要科技领域跨越发展、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这是新时期科协组织肩负的基本使命之一。在大力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中国科协也致力于推进科学普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普及是把科学知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传播,以便使广大民众理解接受,进而提升人们的科学素养。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吸聚各方面优秀科技人才,鼓励科技工作者发挥科普推动作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围绕重点热点问题强化科研人员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科普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科学普及,这也是新时期中国科协肩负的基本使命。

中国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的同时,为党和政府科技决策服务,以其科技治理的参与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也是其承担的重要使命。科协组织汇聚了不同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具有科技知识及人才密集优势,对科学技术的认识把握更为深刻全面。因此,科协需发挥科学知识、科技人才汇集优势,通过主题调研、会议研讨等方式将科技工作者的个人智慧凝聚提升为有组织的集体智慧,立足科技创新决策智库的作用,积极为党和政府的科学科技决策建言献策、为党和政府的科技治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党和政府推动科技治理创新助力,为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助力。


三 中国科协使命驱动的科技治理行动

中国科协承担的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治理服务的三大使命,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推动着我国的科技治理行动。

(一)强化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科学精神传承,促进青年成长

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以服务科技工作者为中心,引导科技工作者更好地履行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使命,充分体现创新服务、科学普及的群众性是科协组织的核心使命。在服务科技工作者方面,中国科协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科协是由全国性学会、地方科协等组成的网络化组织,科协充分发挥其组织优势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为科技人才实现价值搭建多种平台。2019年6月,中办、国办发布有关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将科学家精神纳入党的革命精神谱系,强化科技人员作风学风建设引领。此前科协已启动“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深入挖掘杰出科学家的成长历程及奋斗事迹,以图书、展览、流媒体等形式进行传播,展示科学家群体的精神气质。

科协每年举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领青年学子接力精神火炬。为强化对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服务,科协建立的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已联结14万多个基层组织,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科协设立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断推动完善评价奖励制度,强化学会对科技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的培养举荐,已支持1700多名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与成长。科协聚焦科技工作者反映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动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变革,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让广大科技工作者从应景应酬、填表报销等繁杂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二)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强化科学普及工作,提升民众科学素质

当前,世界科技创新空前活跃,科学技术的新发现、新发明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针对科技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我国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全面谋划科技创新工作。中国科协围绕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推动科技知识、创新人才等资源集聚,以学会联合体、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等推进多学科、多领域的跨界合作,不断拓展科技协作与科技创新的空间。近年来,我国基础研究整体实力显著加强,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量子信息、脑科学等前沿领域出现原创性成果,一批重大基础研究任务,例如“嫦娥五号”“天问一号”“怀柔一号”“中国天眼”“慧眼号”“祖冲之号”“拉索”等取得积极成效,在深海、深空、深地、深蓝等科技制高点取得新跨越,在大飞机、盾构机、高速磁浮样车,智能制造、武器装备等高端、前沿产业领域取得新突破。尤其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科技创新在疫情防控以及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难以替代的支撑作用。例如,对新冠病毒作为疫情病原的确认仅用了5天左右,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试剂盒、新冠疫苗快速自主研发成功,中药“三药三方”依托专项支持平台获得快速筛选等。这对我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乃至为全球抗疫做出了贡献。

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科协大力推动科普工作,以科普来提升全体公民的科学素质。2006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为推动其切实落地,中国科协与全国近2/3的省级政府签订了《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共建协议》,利用科协优势加强对合作省份的政策引导,在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科普长效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强化科普基地、科普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普资源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同时,科协还举办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有效调动高校、科技企业、学会等力量搭建科普枢纽平台,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到2020年底,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已经达到10.56%,相比2015年提高4.36%。

(三)服务于党和政府科技决策,推动党和政府的科技治理创新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变局,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党和政府对科技决策、科技治理提出更迫切的要求,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等更加需要科技参与。中国科协为党和政府科技决策服务,其本身就具有学科门类齐全、多领域交叉、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具有成为国家“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高端科技智库的基础。为服务于党和政府的科技决策,推动党和政府的科技治理创新,近年来,中国科协积极促进科技智力优势向决策咨询建议方面转化,形成了独特的决策咨询资源及参与科技治理的优势。

2015年9月,中国科协印发《关于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的意见》,明确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是科协事业拓展升级的战略支点,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努力在服务国家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所作为,并提出了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的重大举措和机制保障。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科协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决策咨询,2020年初中国科协组织形成50余期《科技界情况》和《科技工作者建议》,在科学防疫、提振经济、完善治理等方面建言献策,为科学防控疫情、助力有序复工复产、推进应急科普及心理咨询服务等方面提供咨询决策支撑。中国科协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为引领,扎实推进智库体系建设,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支撑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体系,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在科技界和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 中国科协使命驱动对群团组织工作的启示

作为由科技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中国科协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推动科技创新及科普服务、为党和政府的科技治理及科学决策服务是科协组织承担的核心职责使命。围绕使命职责,中国科协以服务科技工作者为核心,通过强化组织凝聚力引导科技工作者更好履行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职能,进而推动科协组织为党和政府科技治理服务。这对新时代推动群团组织工作创新带来诸多启示。

(一)群团组织要强化使命认知与职责担当

作为党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我国群团组织通过其所联系的各界群众,在不同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中开展党的群众工作。正如科协联系组织科技工作者一样,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文联、作协、友协、记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分别联系动员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阶层。党通过群团组织联系动员各界群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及改革过程中壮大党的群众基础、扩大党的统一战线,对推动革命胜利、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的事业,党的群团工作肩负着庄严使命。群团组织承担着组织动员各界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奋斗的重大责任,群团组织要强化使命认知与职责担当,要基于群众性这一根本特点开展工作,联系、服务各界群众,反映、维护各界群众的切身利益,增进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切实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提高群团组织对各界群众的动员力、号召力和影响力,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二)群团组织要切实履行使命,强化职责担当行动

群团组织在认知使命与职责基础上,要切实履行各自所承担的使命,强化职责担当行动。各群团组织所联系的群众对象不同,承担的职能及工作优势也各有不同,在履行党的群众工作使命中也有所差异。因此,在履行使命中要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提高联系动员以及组织群众、开展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发挥团结群众的优势和积极作为的职能作用。正如中国科协组织全国科技工作者发挥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基本使命一样,各群团组织也要联系动员各界群众、承担职责。例如,工会组织要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维护职工群众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积极维护好与每个职工相关的切身利益,保护好每个劳动者,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并在此基础上,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提高职工的知识、技能及创新素质水平,增进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群团组织强化职责担当行动,在强化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过程中,要强化群团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对业务相关社会组织的团结和引领,扩大组织建设和组织工作覆盖面,拓宽联系动员群众的工作渠道,创新新时代服务群众的工作手段,使得群团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符合群众的意愿。

(三)群团组织以使命担当作为,协同党和政府工作落地

群团组织通过其所联系的各界群众,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党和政府中心任务而奋斗。这使得群团组织工作具有两重性,也就是在服务群众的同时,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两者同样重要,不能割裂开来。服务群众是群团组织的基本职责,服务党和政府大局是群团组织工作主线。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强调,群团组织既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搞好“公转”,又要聚焦服务群众搞好“自转”,做到“顶天立地”。正如中国科协通过组织全国科技工作者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科技强国建设一样,各群团组织也要立足其所联系的特定社会群体,立足组织本身的使命职责,基于自身职责定位,在服务各界群众的同时,寻找群团组织工作的着力点与结合点,为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大局提供支持,支持协同党和政府各项工作落地。例如,工会组织在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利益的同时,要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切实落地,健全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参与及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组织职工在民主选举基础上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职工群众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等落到实处;要代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职工、劳动等相关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从制度源头上助推和谐劳动关系的建构发展,更主动地保障职工群众利益。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面对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以及社会发展中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群团组织需要回应各界、各阶层群众的利益诉求,探究面对新挑战如何以使命驱动促进群团组织工作创新发展。中国科协秉承使命驱动,积极参与党和政府的科技治理,其在明确群团组织使命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使命落地、为党和政府提供治理支撑的做法可以为群团组织工作创新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