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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说|黄晓勇 陈斯洁: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4   点击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致力于采用实证、理论等研究方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理论及实务研究,并对相关理论文章及科研成果进行分享。

2023年11月5日,《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3)》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的重要学术成果在京发布。现将《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3)》逐篇推送,以飨读者。

总报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报告

黄晓勇: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本皮书策划创始人,主要研究方向为世界经济、国际能源安全和社会组织。

陈斯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与人才发展、社会治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摘要:2022年是中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其高质量发展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持。虽然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但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在党组织建设、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助力绿色生态发展、参与全球治理等领域取得了瞩目成就。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坚持党建引领指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聚焦重大战略布局社会组织发展领域,坚持新发展理念激发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活力,坚持规范发展护航社会组织行稳致远。为此,一方面,要以党的领导下的有为政府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区域协同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建立社会组织有序退出机制。另一方面,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要提升党建工作质量,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进行长远规划设计,提高服务的连续性,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改变依附式发展方式,积极投入全球治理。

关键词:社会组织;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其发展质量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总结了我国过去五年工作取得的成就:“五年来,我们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集中力量实施脱贫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这一系列成就背后也有我国各个领域社会组织的奉献和支持。自2021年社会组织领域首个五年规划《“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方向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本报告基于2009~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建设情况,系统梳理2009~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演进历程,从不同类别、不同登记管理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等角度出发呈现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梳理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总结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在各个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阐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向,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一、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及特征

(一)2022年社会组织总体数量呈现负增长

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89.13万个社会组织,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1.06万个,增长率为-1.18%。2017年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增长率逐年下降,平均每年增长率下降1.92个百分点,到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总量出现负增长(见图1)。

2022年我国社会组织总量出现负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这一目标要求下,中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从注重数量增长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在这一引导下,社会组织不再仅仅追求数量上的增长,而是更加注重自身的建设和提升。二是2022年我国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继续加大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力度,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提高其整体质量和水平。大量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依规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退出社会组织舞台。此外,2022年新冠疫情仍然对社会组织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疫情使得许多社会组织面临诸多困难,如资金短缺、运营受阻等,从而导致其发展受到限制。同时,疫情也加速了社会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显现,进一步影响了其整体发展。

(二)2022年社会组织发展特征

1.2022年社会组织类型发展情况

2022年,我国共有社会团体37.01万个,与2021年的37.11万个相比减少了0.1万个,增长率为-0.27%。截至2022年底,我国社会团体总量占社会组织总量的41.52%,与2021年相比,其占比略有回升,增加了0.37个百分点(见图2)。

2022年,我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51.19万个,与2021年的52.19万个相比减少了1万个,增长率为-1.92%,这是自2008年以来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虽然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有所下降,但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国社会组织总量中的占比仍然超过50%,占比为57.43%(见图3)。

2022年,我国共有基金会9319个,与2021年的8877个相比增加了442个,增长率为4.98%,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下降了0.3个百分点。2009年以来,基金会在我国社会组织总量中的占比逐年上升,截至2022年底,基金会在我国社会组织总量中占比为1.05%(见图4)。

2.不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层级的社会组织情况

从我国不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层级的社会组织的数量来看,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民政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2302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0.26%;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53540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6.01%;地(市)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156301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17.54%;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679124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76.20%。从我国不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层级的社会组织发展情况来看,2022年民政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数量增长幅度最大,与2021年相比增长了1.01%;其次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与2021年相比增长了0.33%。县(区)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数量下降幅度最大,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1.34%;其次是地(市)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1.01%(见图5)。

3.2022年社会组织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领域主要包括教育、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工商服务业、农业及农村发展、卫生、科技与研究、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宗教、生态环境、法律、国际及涉外组织等领域。从2022年我国不同行业社会组织的数量来看,教育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多。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共28.08万个,占我国社会组织总量的31.51%;社会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共13.91万个,占我国社会组织总量的15.60%。从2021~2022年我国不同行业社会组织的数量变化趋势来看,2022年,我国社会服务领域、体育领域、工商服务业领域、宗教领域、法律领域的社会组织数量有所增加;教育领域、文化领域、农业及农村发展领域、卫生领域、科技与研究领域、职业及从业者组织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国际及涉外组织领域的社会组织数量有所减少。

(三)2022年社会组织区域分布情况

1.2022年社会组织的省域分布情况

2022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组织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社会组织数量排名前十的省份如图2所示。其中,江苏省的社会组织数量最多,共计79306个。其次是浙江省,拥有72116个社会组织。广东省排名第三,拥有71607个社会组织。排名前十的省份还包括山东省(66479个)、河南省(50700个)、四川省(44998个)、河北省(37924个)、湖南省(37738个)、安徽省(36900个)以及福建省(34628个)。

2.四大地理分区的社会组织分布情况

从2022年我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社会组织总量来看,东部地区社会组织共计407428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45.83%,与2021年的46.17%相比下降了0.3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社会组织共计204071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22.96%,与2021年的22.49%相比上升了0.4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社会组织共计208812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23.49%,与2021年的23.64%相比下降了0.15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社会组织共计68654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量的7.72%,与2021年的7.70%相比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见图8)。从2022年四大地理分区社会组织增长速度来看,2022年仅有中部地区社会组织数量呈现正增长的态势,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0.88%。其余3个区域社会组织总量均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东部地区,其社会组织数量减少了7873个,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1.90%;其次是西部地区减少了3904个,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1.84%;东北地区社会组织数量减少了635个,与2021年相比减少了0.92%(见图9)。

二、2022年社会组织政策变化情况

(一)2022年社会组织发展中央层面政策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决定之年,在鼓励社会组织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方面,2022年2月15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了《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工作重心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转变,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着力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合作机制,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2022年5月7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进一步印发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助力就业方面,2022年7月8日,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要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并稳定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参与就业培训。在促进人才培养方面,2022年10月7日,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为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优化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秩序。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强调要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2022年5月初,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机制、程序要求、禁止情形、监管体制、违规处置、荣誉撤销等作出全面规定,为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2022年6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政策规定,将挤压各种假冒、仿冒、捏造社会组织名称、标识的行为,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空间,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2022年7月1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直播平台等各类载体,整合各类优势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开展广泛宣传,全面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二)2022年社会组织发展地方层面政策

为了贯彻中央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各省区市充分考虑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纷纷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办法,结合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和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和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在各自领域内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2022年3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十四五”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发展格局更加定型,作用发挥更加凸显,在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严格保持合理规模的基础上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达到3.76万人,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占自治区登记社会组织比例达到25%,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比超过80%,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与提升。2022年8月18日,东营市民政局、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际,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社会组织助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2022年9月2日,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福建省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等领域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公信力、有品牌影响力的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社会组织人才,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2022年11月17日,浙江省民政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组织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完善“提质增效、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提升,强化党建引领,深化扶持政策,强化人才支持,降低运营支出,优化服务管理。2022年11月24日,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了《云南省社会组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增强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配齐配强云南省社会组织领域专家,共同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其次,各地也颁布了大量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领域。为促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4月1日,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发布了《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进“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支持体系。2022年5月30日,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湖南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结对帮扶助振兴”“公益品牌助振兴”“消费帮扶助振兴”“四小建设助振兴”等专项行动,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供需对接,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2022年5月26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群众、培育社区文化、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作用。2022年11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着眼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将资源、技术、项目向社区倾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品质,鼓励社会组织根据社区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助力解决社区治理中的各种瓶颈和难点问题,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新路径、创造新方法,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北京模式。为发挥社会组织促就业、稳就业的作用,2022年8月11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招聘活动,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及时组织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2022年8月16日,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做好就业信息对接服务,积极参与就业培训。2022年9月30日,云南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多渠道开展招聘对接活动、多层次搭建行业对接平台、多维度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百万大学生兴云南行动”“金秋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专项活动。

最后,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各地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2022年1月13日,湖南省民政厅印发《湖南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湖南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要求社会组织应当建立重大事项影响评估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7月26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规定了社会组织年报年检的相关内容,要求深化全省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22年11月9日,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了社会组织评估内容、评估机构和职责、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等级管理等内容,要求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2022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印发《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扩大社会监督,实施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强化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与信用管理。天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财政、审计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抽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社会组织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2022年社会组织发展取得的成就

(一)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党建作为保障。坚持党的领导能够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方向正确、行动有力,同时也为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2022年,我国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共140462个,占社会组织总量的15.76%,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5.92%(见图10)。

我国社会组织中中共党员共1754700人,占社会组织年末职工人数的15.83%,与2021年相比增长了1.71%。从不同类别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情况来看,2022年我国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量最多的是社会团体,共有73517个,占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的52.34%,占我国社会团体的19.86%;其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64364个,占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的45.82%,占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12.57%;最后是基金会,2581个,占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的1.84%,占我国基金会的27.70%。与2021年相比,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量增长最快的是基金会,与2021年相比,建立党组织的基金会增加了39.06%;其次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与2021年相比,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增加了5.84%;最后是社会团体,与2021年相比,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增加了5.12%(见图11)。

2022年3月25日,为适应发展形势、强化基层党建的必然要求,第三届全国网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交流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上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网络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党委负责人汇报了党建工作情况,6个网络社会组织交流了党建工作经验做法。2022年4月2日,北京市委组织部调研了北京市科协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围绕“党建引领行业治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强调北京市科协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深入贯彻“科协组织联动一盘棋”“服务人才基层联心一团火”“上下左右联络一张网”的工作理念,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22年9月21日,内蒙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服务管理示范园正式揭牌运行,旨在从党建引领、培育发展、综合监管、作用发挥等方面建立社会组织建设新标准,通过示范引导和借鉴普及,完善社会组织的工作机制,合理布局社会组织的数量结构和发展格局,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凸显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2年12月,安徽省铜陵市为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召开了“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和“党建入章”专项培训会议,坚持强化统筹、强化指导、强化落实,并立足全市实际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完成情况作为年检、评估、申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据统计,铜陵市市本级有115个实体性社会组织,完成党建入章工作112个,党建入章率97.4%。

(二)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社会组织通过与政府、企业等各方合作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通过科技评价、技术推广等方式,为科技人才提供了展示和发挥才能的平台。2022年4月20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与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科技项目评估、人才评估、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工作,启动全球国际科技人才项目咨询计划,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启动国际科技人才项目咨询服务,面向全球留学人才、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海内外创新创业人士,提供“窗口服务”———为学术和科研技术成果、科技项目转化、海外人才引进等提供全面咨询服务。2022年7月30日,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洛阳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发起筹建成立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结束了河南省过去在科技企业孵化服务领域“单打独斗”的局面,逐渐向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道路前进。2022年10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成立了青岛市科技志愿者协会,广泛团结有志于推动科技发展、促进科学普及、提供志愿服务的各方面人才,推动科技发展惠及民生,维护科技志愿者合法权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助力城市创新发展。2022年10月11日,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石家庄市成立了石家庄市科技服务协会,旨在建立石家庄市科技服务业体系,推动科技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2022年12月22日,中关村人才协会和台湾中华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2022年京台科技人才发展论坛,围绕科技创新、双碳经济、金融服务、生技医药健康等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示范,了解掌握科技企业与人才发展需求,整合京台两地科技人才资源,推动两岸合作项目落地,进一步深化京台两地经济合作,促进两岸之间的融合与发展。

(三)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能够补充政府资源不足、提升乡村发展能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2022年6月8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好作用,依托自身优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发挥好作用、多作出贡献,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2022年1月6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陈香梅公益基金会等联合举办2022“科技+教育+公益”助力乡村教育振兴活动,切实发挥信息化在资源共享、治理提升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推动形成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双促进、双循环”的工作格局,25家单位现场联合发起倡议,呼吁搭建公益平台,助力国家乡村教育振兴;多家爱心企业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授渔计划捐赠善款,助力“双师课堂”的落地实施。2022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召开2022年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定点联系工作推进会,构建新型“党建+社会组织+帮扶”,以“一村一会”“一村多会”“一会多村”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帮扶对象“造血”能力,打造玉林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2022年5月25日,中关村精准医学基金会通过沪滇协作平台向盐津县开展精准医疗帮扶,共捐赠了5台四维彩超设备,总价值1119万元。2022年8月22~23日,山东省召开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以“走在前开新局———黄河新生态·公益向未来”为主题,推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座谈会上9家省管社会组织与东营市有关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10个省管社会组织、部分沿黄市民政局作了交流发言。为助力西部对口帮扶地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天津市民政局动员全市基金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结合自身专长和优势,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全市110家基金会着眼乡村振兴事业发展需求,积极认领并承接乡村振兴帮扶项目任务61个,共涉及资金1013万元,全市基金会帮扶项目涵盖民政、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涉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甘肃省、青海省黄南州等西部地区乡村。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创新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利益维护、困难群众救助、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协商民主等工作,在6个县(区)建成33个街道(乡镇)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现城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覆盖,通过专项对接、骨干座谈、项目培训等方式,为辖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综合服务,有效提高社区社会组织项目操作能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2022年6月17日,山东省青岛市召开全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把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城乡社区治理总体布局,推进居民需求侧与服务供给侧有效对接,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发展体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省管社会组织向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发出倡议,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2022年9月1日,上海市长宁区在古北市民中心举行了“30+X”社会组织赋能计划总结会,发布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十大”工作法,聚焦全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5个典型领域,组成5支队伍,通过需求寻访、专题培训、案例总结提炼等形式分类赋能,提升社区和社会组织在需求调研、项目设计、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水平,从而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天津市商务服务行业协会在中秋节前夕,与80余位心羽幸福大院的失独老人团聚喜迎中秋佳节,为老人捐助了100份爱心月饼礼盒、100套健康评估卡、6箱卫生抽纸包,用实际行动为老人营造了“失独不失爱”的社会大家庭氛围;天津市小爱公益基金会启动了“小爱公益行·温暖百家心”2022助老扶老慰问活动,基金会志愿者先后看望了和平区、南开区、滨海新区、西青区、武清区500余位孤寡老人、失独老人、退伍老兵;天津市鹤童老年公益基金会启动了关爱农村老人服务项目,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万元,依据蓟州区、宁河区90位生活困难乡村老年人实际需求,购置了血压计、温度计、多功能医药箱等常用医疗用品。

(五)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社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开展培训、实习、见习等方式,提高求职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渠道,使其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就业趋势。2022年6月2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举办了“送人才、送服务、稳经济、稳就业”主题会员日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国内高校与环保企业进行校企对接,交流企业用人需求、高校学生培养情况和就业意向等,为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到环保企业工作畅通渠道。2022年8月9日,广州市社会组织搭建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25个全市性社会组织通过开展“走百家访千社”调研活动、召开“双统筹”工作座谈会、搭建合作平台、收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主动向乡村振兴联系点推介等举措,引导会员单位发布就业岗位数量7533个,招聘工作人员数量5666个,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数量4127个,招聘毕业生数量3005名。2022年9月,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联合教育、人力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共同举办“莞社联企职通未来———广东省‘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东莞)空中双选会”,联动33个镇街、园区设立社会组织助就业双选会分会场,采用名优企业直播带岗、线上云聘会的形式,提供空中面试、直播带岗、职业测评、就业辅导等服务,吸引超过百个社会组织、1009家企业参与,提供招聘职位14927个,总需求人数达90628人,总浏览量达28372次,带岗直播间在线直聊人数达43715人次,投递简历46827份。2022年10月27日,天津市民政局与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主办“‘就’在金秋‘职’面未来———局长直播带岗”活动,强调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更加突出位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整合资源,发挥专业优势,着力在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上下功夫,切实为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献智献策献力。

(六)积极助力绿色生态发展

社会组织积极助力绿色生态发展,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生活品质,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2022年4月18日,为推动气象领域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价值实现的协同增效,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起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设立气候生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研究、科技创新和标准制定,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普及,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路径研究和项目示范等项目。2022年6月2日,为助力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中国政府作出的力争10年种700亿棵树的承诺,多家社会组织机构发布倡议表示高度赞同,并愿意全力动员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绿化保护地球共同行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桥梁作用,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的创新,为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2022年6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积极践行转型发展理念,拟创新推出转型债券,应对气候变化目标,支持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9月3日,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中国低碳网共同主办了全球气候变化与“双碳”目标下的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论坛,举行了“减缓与适应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企业与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助力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中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双碳目标下的行业行动”等圆桌论坛。2022年10月25日,中国快递协会组织召开2022年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动员会,努力打造安全旺季、畅通旺季、绿色旺季、暖心旺季,中国邮政、顺丰、中通、圆通、韵达、申通等16家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双11”绿色倡议,切实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2022年11月2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中华环保联合会等10家社会组织联合发起,30余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共同向社会各界发起“服务双碳战略推动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倡议,呼吁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能源革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七)持续优化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空间

为响应中央部署的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各地纷纷采取行动开展广泛的整治工作。2022年,山西省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规定了15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6月,深圳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将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纳入2022年重点工作和绩效管理予以强力推进,截至10月底,全市民政部门共推动728家行业协会商会对涉企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引导184家行业协会通过主动减免、降低、缓缴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总额8522.58万元。此外,天津市、江西省等多地也纷纷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等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在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方面,2022年,安徽省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底未完成整治的“僵尸型”社会组织864家,目前已完成整治543家;2022年新增的“僵尸型”社会组织564家,目前已完成整治219家。青海省自2022年8月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以来,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省累计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634家,占全省社会组织总量的11%,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2022年福建省厦门市通过集中整治,去“存量”,遏“增量”,实现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治理效果,全年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发现,13家社会团体的53个分支机构(代表)存在名称不规范、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等问题,已整改到位;市级396家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非营利性自查,进一步健全规范内部制度和财务管理;65家行业协会商会采取减免、降低、缓缴、取消等减负措施,为企业减轻负担1226万元,惠及企业3556家。

(八)积极广泛参与全球治理

社会组织能够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促进民心相通,提供专业支持以及监督和评估全球治理。2022年3月26日,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九届会议“美式人权观及其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危害”中方边会,来自中国、韩国等国家的专家学者围绕“美式片面的人权观及其体现”“全球人权治理与人权理论发展”等议题展开研讨,为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2022年8月10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表示,反对美《芯片与科学法案》不当干预和限制全球工商界经贸与投资合作,提倡并积极推动良性、公平和公正的国际竞争,反对美国借国家力量阻挠全球工商界正常交流与合作,在歧视别国的基础上展开不公平竞争,并呼吁全球工商界携手应对,消除该法案对工商界的不利影响,必要时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10月18日,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在日内瓦与世界卫生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儿童癌症全球倡议”,对发展中国家儿童癌症防控提供能力建设,并参加世卫组织癌症患者生存状况调查,为各国改善癌症治疗和关怀提供数据支持,为发展中国家癌症综合防控提供支持。2022年11月24~26日,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广东省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促进会和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促进论坛”,围绕海洋科技、海洋产业、航运运输、海洋文明、海洋合作治理等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评价指标所设置的宏观话题展开专业讨论,为促进全球海洋城市交流合作,加快发展蓝色伙伴关系,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吸引力和创造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言献策。2022年12月16日,中国抗癌协会等举办2022中美抗癌峰会,共话当今癌症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探讨肿瘤防治对策,为中美两国肿瘤学专家学者提供了相互了解、相互借鉴肿瘤防治成功经验的契机,将为今后中美两国进一步提高肿瘤防控水平、造福全球肿瘤患者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2022年12月27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正式通知授予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特别咨商地位,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是我国网信领域首个获得咨商地位的社会组织,充分利用联合国平台,讲好中国故事,助力推动中国深入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改革。

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党建引领指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道路

党建引领指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道路的逻辑在于党的领导是政治基础,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引领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社会组织拥有良好的环境。

第一,党建引领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基础。作为社会组织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党建引领是社会组织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也是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加强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

第二,党建引领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党建引领可以发挥党的理论优势,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第三,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治理结构来保障其运行。一方面,通过加强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可以完善组织架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升组织的规范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这有助于提高社会组织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党建引领可以促进社会组织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党组织可以在社会组织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内部的纪律和规范。通过党的纪律教育和实践,社会组织可以增强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防范组织内部的腐败行为。

第四,党建引领保障社会组织拥有良好的发展环境。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需要有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氛围等予以保障。党的领导能够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社区等各方面的合作,为其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和资源。一方面,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为社会组织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通过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可以推动政府制定有利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党建引领能够促进社会组织合作交流,提升社会认可度。通过党组织牵头组织的各种交流会议、合作项目等活动,社会组织可以拓展人脉资源,共享信息,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提高社会组织和员工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二)聚焦重大战略布局社会组织发展领域

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点任务,并对这一系列任务目标进行了规划部署和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有近期的,有中期的,也有长期的,要分清轻重缓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一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面向这一战略布局,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应积极参与完善供需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产业体系,助力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二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助力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三是立足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人才强国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交流等方式,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活动,提高各类人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社会组织还可以推动人才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四是助力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自身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优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社会组织可以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广环保理念,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五是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自身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中的协同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加强社区建设和和美乡村建设,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参与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同各类社会组织,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六是立足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战略安排,推动参与平台搭建、项目对接和品牌推广。社会组织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帮助制定和实施符合当地特点的发展规划,促进各类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例如湖北省部署社会组织公益品牌创建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围绕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援藏援疆、疫情防控、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提供专业服务,创建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

(三)新发展理念激发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活力

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新发展理念包括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方面,这些方面都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

一是创新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组织应该积极创新,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如互联网、大数据等,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满足社会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同时,社会组织也需要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是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均衡发展。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社会组织应注重组织内部治理的协调发展,实现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应注重业务领域的协调发展,实现不同业务领域之间的协调发展。此外,社会组织也应该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协调发展,实现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是绿色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环保公益项目,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形成绿色消费观念,参与国际绿色发展合作,推动全球绿色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四是开放发展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社会组织应该积极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和渠道。一方面,社会组织可以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拓展国内发展空间,加强与其他组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方式,拓展国际发展空间。

五是共享发展增进社会组织社会认同。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组织应该注重共享发展,增进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过参与社会救助等方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倡导公益文化,引导公众形成公益意识。

(四)规范发展护航社会组织行稳致远

规范发展护航社会组织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社会组织更好地履行社会使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规范发展能够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规范发展意味着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组织的信息,由此可以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规范的运作和管理,有助于确保组织的运作规范、透明,社会组织可以更好地履行社会使命,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提高社会认可度和信任度。

二是规范发展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避免不良行为的发生,监督社会组织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运作效率和质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规范化运作的社会组织能够更好地应对挑战,抓住发展机遇。规范的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营模式和优质的服务能力使组织更具竞争力,有利于其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同时,规范化运作可以对其他组织产生示范效应,推动整个行业的自律与进步,也有利于社会组织自身的健康成长。

三是规范发展推动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社会组织来说,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的同时,保持组织的长期稳定和发展。规范发展可以为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和资源管理,社会组织可以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在规范发展的保障下社会组织可以不断变革和创新,提升自我造血能力。

四是规范发展能够提高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一方面,规范发展可以增强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的合规意识和能力。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合规体系,社会组织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国际规则,尊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和文化习惯,避免违规行为和风险,提高组织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规范发展可以扩大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规范发展可以提升社会组织在国际舞台上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让国际社会对中国社会组织产生信任感,从而有助于我国社会组织更好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组织进行合作和交流,开展跨国合作项目,推动国家间的经验分享和知识交流,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政策制定。

五是规范发展有助于防范和化解社会组织的风险。从合规运营、风险管理到危机处理,规范发展为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一方面,规范发展可以确保社会组织在运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而避免法律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合规体系,社会组织可以避免违规行为,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规范发展要求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监控和应对措施。这可以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评估潜在风险,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从而减少可能的损失。

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党的领导下的有为政府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需要从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制度保障、融合发展和监督指导等多个方面入手,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发展相互促进,为实现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繁荣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第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及其成员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其章程和业务范围。第二,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体系。在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的全覆盖。同时,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社会组织整体发展。第三,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体系,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和标准,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将党建工作成效与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第四,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和运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2.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各级政府要及时转发相关政策文件,各地在依法依规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过购买服务、出台政策、简化备案程序等方式,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二是落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育扶持经费。实施社会组织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设立培育基金,落实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培育扶持经费,支持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公益项目创投、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培训等。三是联合多部门成立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同时,建立社会组织动态数据库,定期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和执行。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有效带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3.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区域协同发展

一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区域协同发展。在资金方面,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对社会组织的协同发展项目进行资助;在税收方面,可以给予社会组织适当的税收优惠,减轻其经济压力;在法律方面,可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社会组织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引导和推动不同地区的社会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不同地区社会组织定期交流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开展跨区域合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机制,保障社会组织的平等参与权利。三是打造社会组织区域协同发展的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和服务。建立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联盟或协作网络等区域协同发展平台,引导和组织不同地区的社会组织开展跨地区合作项目,如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

4.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水平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水平是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一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一方面,应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管社会组织的资产管理情况,防止社会组织违规从事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同时,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核准制度,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计和社会组织评估等制度。同时,完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社会组织的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自律和监督。通过社会组织自律委员会等内部机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自我约束和规范行为。同时,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通过制定指导性文件和建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

5.建立社会组织有序退出机制

一是完善退出机制立法。建立社会组织有序退出机制需要依法依规进行,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社会组织退出的标准和程序,使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有法可依。二是规范退出流程。社会组织退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以体现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具体来说,应该建立社会组织退出申请制度,明确退出申请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并加强对退出申请的审查和审批,确保社会组织退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是强化监督和评估。建立社会组织有序退出机制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应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监督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的活动和运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退出机制挂钩。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社会组织,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撤销登记、吊销许可证等。

(二)有序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完善组织建设。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党组织机构,完善组织架构,根据业务规模、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支部、党小组等组织机构,确保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推进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包括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党员考核评价制度等。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和规章,确保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推动党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融合发展。要将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两者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要将党的建设和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管理运营等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业务工作。四是丰富党建活动内容。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党建活动,包括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党员学习培训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进行长远规划设计,提高服务的连续性

社会组织需要匹配国家发展大局,提出切实可行的宏观目标,围绕国家的乡村振兴、“双碳”目标、科技创新、基层治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等目标,加大资金投入,以推进国家目标实现倒逼自身服务的连续性。一是社会组织要根据高质量发展需求确定组织的发展目标和期望。这些目标应该与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相一致,同时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二是根据目标定位制定长远规划。长远规划是一个关键的战略工具,有助于确保组织或项目的目标和期望得到实现。通过对市场、资源、竞争、技术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制定应对策略,对服务流程进行标准化和优化,保障开展活动的可行性和连续性。三是提升自身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社会组织要允许组织或项目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和改变,以确保服务能够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

3.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增强自身影响力和认可度

一是树立品牌意识。社会组织首先需要认识到品牌对于组织的重要性和价值。品牌是组织的形象代表,能够反映组织的特点、实力和服务水平。社会组织需要重视品牌建设,从战略高度出发,将品牌意识贯穿到组织发展的各个环节中。二是明确品牌定位。品牌定位是社会组织对自身服务的市场定位和价值定位,是社会组织在市场中树立独特形象的基础。社会组织在加强服务品牌建设时,应根据自身特点、市场需求以及目标受众,确定自身的品牌定位,使服务品牌在目标受众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品牌建设,最重要的是提升服务质量。社会组织应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形象。这包括注重服务的过程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服务效果的评估和反馈等。只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使服务品牌得到广泛认可和信任。

4.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专业性

第一,要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等不同层面的职能和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社会组织应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组织机构,提高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各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第二,规范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社会组织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和规范。社会组织应依法进行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防范财务风险和资产流失。第三,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社会组织要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战略目标,从专业技能、工作经验、教育背景等方面确定合理的人才结构,设定合理的选拔标准,完善招聘流程,提供持续的职业培训,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奖励措施、晋升机制等,同时关注工作环境、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等员工福利。第四,推动信息化建设。社会组织应提高自身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内部管理系统的建设,推动数字化、网络化等技术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社会组织还应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5.改变依附式发展,增强自主性

社会组织要改变依附式发展,增强自主性,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一,建立独立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社会组织应该建立独立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摆脱对其他组织的依附。在组织架构上,应该设立独立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决策程序。在运营模式上,应该自主开展业务活动。第二,加强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社会组织要努力通过自身的能力和资源来支持组织的运营和发展,包括提高组织的业务能力、拓展组织的业务范围、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提高组织的知名度和公信力等。通过加强自我造血能力,可以减少对外部资金和资源的依赖,增强组织的自主性。第三,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改变依附式发展并不意味着与其他组织完全割裂,社会组织应该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捐赠、个人捐赠等方面。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向社会募集资金、开展收费服务等途径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可以扩大组织的资金来源,提高自身的财务自主性,支持组织的运营和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组织的自主性发展。

6.积极投入全球治理,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投入全球治理并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对于推动全球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要求社会组织不断提高自身的国际化水平和专业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对外交流合作,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一是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到全球治理中,发挥自身的作用和影响力,为解决全球性问题作出贡献。这需要社会组织了解并关注全球治理的动态和趋势,掌握国际规则和标准,并主动参与到国际组织、跨国合作等活动中,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二是我国社会组织应与国际上其他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分享经验和资源,实现互利共赢。通过参与国际会议、组织国际活动、开展联合研究等方式,社会组织可以加强与国际社会的联系和沟通,推动国际合作和发展。三是我国社会组织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应积极传播本国的文化和价值观,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开展文化交流、教育传播等活动,社会组织可以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的了解和认识,为树立国家形象、传播中华文化作出贡献。四是推动多边合作。社会组织应积极推动多边合作,在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和多边机制建设中,与其他国家的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解决全球性问题。通过参与国际组织活动、推动国际公约落实等方式,社会组织可以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作出贡献。